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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123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生效日期:

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1〕8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融资、等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南华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现对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主要解决南华县10个乡镇,供水无水质和水量保障的三类人口,有效提升现状水源不稳定和因旱拉水人口的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南华县。

2.3总投资: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7794.99万元。

2.4工期:计划建设工期60个月。

2.5实施方式:楚雄州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联合模式,中标人需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

2.6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建设运营阶段的投融资、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实行全过程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6.1工程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竣工图纸、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

2.6.2投融资部分: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该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负责项目策划、资金筹拨、资产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或者委托各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管理,各方指的是项目公司股东方)。项目资本金暂定为1558.998万元(占可研估算总投资的20%),其中:社会资本货币出资1247.1984万元,持股比例80%;招标人授权主体代表政府出资311.7996万元,持股比例20%。除项目资本金外,经测算项目缺口部分为6235.992万元(占可研估算总投资的80%);由中标方负责统筹融资,与投资合作协议保持一致。以融资方式筹集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各股东按照“同股同权同责”的原则依法提供担保;项目公司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筹集资金。

2.6.3项目的运营维护:合作期限为长期,特许经营权期限暂定为运营期开始后30年,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融资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

2.7质量标准:

2.7.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运营管理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融资单位资格要求:

3.1.1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并在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融资能力。

3.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3.2.1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工均可)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3.6.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投融资的联合体成员。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设计,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提供);

3.7.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注: 投标人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网站截图,且截图应清晰可辨)。

3.8施工人员配备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必须是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项目经理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9其他要求:

3.9.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9.2缴纳社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新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公司不需提供)。

3.9.3相关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1年11月9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3日23时59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8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5.1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1.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户名: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南华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3100008694736012-0174

5.1.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5.1.3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5.2保证保险:

5.2.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5.2.2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5.2.3缴纳保证保险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②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

③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上分配保证保险,打印回执。具体操作为: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分配完成后,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检查是否分配成功,能否打印回执,分配成功能打印回执,即为缴纳成功。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

5.3银行保函:

5.3.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5.3.2缴纳银行保函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②投标人带纸质保函原件于工作日内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函信息。

③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需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④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

5.4其他事项说明

5.4.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5.4.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5.4.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08时30分。

6.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因疫情防控,故选择远程解密的开标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为了不频繁更换CA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3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3.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华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华县龙川镇龙屯路8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联系人:

李芳才

 

联 系 人:

杨芳

电  话:

0878-614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