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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24年一季度,全县共44家单位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日常掌握情况及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一季度,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981条,其中新闻动态类669条,政务公开相关信息312条。信息发布工作较好的单位分别是:雨露乡、五街镇、马街镇、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供销社。

(二)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办件办理情况。一季度,共收到上级转办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办件292件,其中:部分办件答复不规范,未按照提供模板录入系统,涉及单位分别是:一街乡、兔街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答复内容比较规范的单位分别是:龙川镇、沙桥镇、县交通运输局。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报送“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5个县级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2个,政务微博2个,今日头条号1个,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维护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动态新闻类栏目未按照考核指标最低要求进行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为零的单位有:龙川镇、兔街镇、县财政局;发布动态信息,未达到信息发布最低指标的单位分别是:一街乡、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五顶山乡、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地震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县搬迁安置办、县检验检测所。二是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与栏目设置不相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信访局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县民宗局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情况公示及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三是自检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以往发布的涉敏信息查错纠错工作要求落细落实不够。根据州政府办监测反馈,县税务局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公示》中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信用代码)与公民身份号一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4月1日发布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补贴公示》中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号含完整公民身份号信息,以上信息泄露了个人隐私。

(二)政府文件公开方面(详见附件1)。一是文件公开属性未明确。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部门起草送审的文件中有20个未标明公开属性,导致应公开的文件未能及时公开发布。二是政府文件公开不及时。部分文件公开属性标注“此件公开发布”,但在电子政务网印发后,未按照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政策解读方面。政府文件形成正式文件后公开发布不及时,解读材料未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或在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一是政府文件未按要求公开和解读(涉及单位详见附件12023年1月至今年4月,共发布政府文件29个,其中上级配套文件15个,其他文件14个;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3个,未公开26个;需要解读的文件23个,不需解读的6个,需解读的均未进行解读。二是规范性文件起草发布“三同步”执行不到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规〔2023〕3号)、《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规〔2023〕4号)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印发,未发布政策解读材料。三是政策解读质量差。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未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开展解读工作,简单罗列文件内容、用会议汇报稿代替解读材料,对政策性文件出台背景和目的、核心概念、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未作出有效的解释说明,重点不突出。

(四)材料报送方面。县政府办2024年3月5日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3年州对县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从上报材料时限看,截至3月18日下午统计时,龙川镇、红土坡镇、五顶山乡、兔街镇、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水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搬迁安置办、县地震局未报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从报送材料规范性和质量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报送的材料标准不严、质量不高,未按要求撰写整改报告。

(五)问题整改方面。2023年四季度检测通报指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及时送审发布《南华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解读材料及起草说明,未按时限要求发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在政策解读、信息发布、12345热线办理等方面从严要求、规范办理,起草送审政府文件时须明确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政策解读应当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未按工作要求报审的文件将做“退件”处理。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和代表个人意见、容易引发社会负面舆论的信息不得发布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要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各单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文本格式,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五是压实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对照常见错敏词汇(详见附件3),对各级反馈问题和历史信息开展自查自纠,解决遗留问题的同时杜绝新增严重表述错误信息和涉敏信息。

请各单位压实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零。整改情况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反馈县政府办网管中心,联系电话:0878-7221981,电子邮箱:nhzfbgs715@126.com。

附件:1.政府文件网站公开及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统计表

2.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

3.政府信息常见错敏词汇

4.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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