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 3 月 16 日受理曾宏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2年 3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
申请人:曾宏
场所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两旗屯小组新区(享满嘉超市三楼)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曾宏 | 男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石园巷87号 | |
主要负责人 | 曾宏 | 男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石园巷87号 | |
投资人 | 曾宏 | 男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石园巷8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8-7222557 传真: 0878--7211557
通讯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675200
南华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