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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5-0008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统一战线工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依托县社会主义学校平台,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统一管理侨、港、澳、台等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管理涉侨、涉台事务,贯彻落实侨务、台湾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涉台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涉台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

)协调指导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十)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十)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

十七)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八)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培训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侨办负责制定翔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侨办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设6个内设机,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股

3、台湾事务工作股

4、民族经济股

5、宗教法规股

6、示范创建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2412月,我单位行政人员共有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我单位实有人数共13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员,离休人员1人

年末实有车辆1辆,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1人,退休4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355522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5226.62,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

与上年2069930.7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5295.91元,增长7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5295.91元,增长71.76%;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新增人员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南财金〔2024〕13号2024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的引导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技术改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3557596.62。其中:基本支出2418101.84,占总支出的67.97%;项目支出1139494.78,占总支出的32.03%;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与上年2069930.71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87665.91元,增长7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8046.63元,增长40.58%;项目支出增加789619.28元,增长225.69%;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8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530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800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7124.7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南财金〔2024〕13号2024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


613624.78


南财行〔2024〕32号2024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


63000.00


南财行〔2024〕30号南华县统战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研究补助经费


50000.00


南财预〔2024〕1号统战工作经费


110000.00


南财预〔2024〕367号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


30500.00


南财预〔2024〕1号“五支队伍”培训经费

南财预〔2024〕420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费


30000.00

100000.00


南财行〔2024〕23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经费


50000.00


南财行〔2024〕23号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工作机制建设经费


60000.00

南财行〔2024〕23号宗教领域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经费


3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7596.6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87665.91元,增长71.87%,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8360.9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完成年初预算的200.8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新增人员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85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新增人员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类)支出13112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新增人员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7.住房保障(类)支出1482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新增人员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57000减少2000元,下降3.5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决算为3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决算为2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7.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7.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支出决算为55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3.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000,决算为3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000,决算为24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下降7.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7.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800.00比上年减少24000,下降16.13%,主要原因2024年办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3960.00元;水电费3600.00元;邮电费444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委托业务9000.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6600元;福利费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37857.51元,其中,流动资产37296.15元,固定资产100561.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68.0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86.2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支出、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指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南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10月11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301111




附件【附件1公开表202510131143033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