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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南华、法治南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撰写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11.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办
3、维稳与反邪教办
4、执法监督室
5、新闻宣传与信息室
6、政工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全力推进高水平平安法治南华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加快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治安防控,精细化服务管理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突出违法犯罪、新型犯罪、跨国犯罪的打击整治,严防突发案事件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3.做实做细矛盾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十无”平安创建,全面实施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特定领域专项排查化解,全面推开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全力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矛盾化解、舆论引导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5.抓实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南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专项普法结果运用,抓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打牢全民守法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3.3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330.54万元对比增加12.78万元,增加3.8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3.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3.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330.54万元对比增加12.78万元,增加3.8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8万元,与上年274.6万元对比增加12.78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5.94万元,与上年55.94万元对比没有任何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3.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3601行政运行221.69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4万元, 主要用于党委政法委机关业务经费、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司法救助资金补助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96万元,主要用干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9万元,较上年减少0.51万元,下降18.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80人次。减少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上年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但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较高,燃油费用大幅上升,造成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数超预算数较大,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在编制本年度预算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展政法委机关各种业务活动,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确保政法委机关工作业务正常运转。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用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为涉法涉诉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3万元,与上年22.47万元对比增加1.06万元,增加4.72%,主要原因: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万元,固定资产2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