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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4-092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10101000

南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属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县监察委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惟实奋进,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常委会党组会议23次、主任会议23次;开展专题视察、督查、督办8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2次,议题调研2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审议意见19项;对4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5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较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4个,分别是民族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4个,分别是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8623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7754.57元,占总收入的98.0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8482.59元,占总收入的1.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460.52元,增长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2814.84元,增长8.86%;上级补助收入增减0元;事业收入增减0元;经营收入增减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减0元;其他收入减少775354.32元,下降78.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支出增加,故单位总收入增加;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减少,故单位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87781.25元。其中:基本支出9805017.55元,占总支出的92.61%;项目支出782763.7元,占总支出的7.3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265.46元,增长0.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4777.82元,增长8.58%;项目支出减少678512.36元,下降46.43%;上缴上级支出增减0元;经营支出增减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丧葬抚恤费增加,人员支出增加,故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专项工作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501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0445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0560.53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76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3028.00元,主要用于人大专项工作调研、视察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人大会议支出206463.4元,主要用于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支出;人大监督500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审查联网监督、预算审查基层联系点等专项监督工作经费支出;代表工作支出283272.3元,主要用于州、县级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及县乡人大、政府换届选举等工作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元,主是上级部门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的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2916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与上年相比增加763040.19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丧葬抚恤费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186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专项工作开展;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566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530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3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00元,决算为132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00.00元,决算为112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9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00.00元,决算为112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75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25元,增长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00元,下降0.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的议题调研督办、代表视察、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指导、工作检查和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攻坚工作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州市人大到本地开展学习交流、乡镇人大到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152.12元,比上年增加42481.35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单位保正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残疾人保险金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548755.02元,其中,流动资产177435.6元,固定资产371319.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149.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216.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16.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16.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916.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916.7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人大事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人大事务主要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其中的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10101111



附件【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90321567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