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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2-042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条件 生效日期: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州行政辖区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二)本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本人及配偶未使用过2次(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本人及家庭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

(五)在楚雄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