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委编办于2025年10月10日—10月11日对随机抽取的南华县一街乡卫生院、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个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认为南华县一街乡卫生院、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家事业单位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
二、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了南华县一街乡卫生院、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家事业单位的上一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调整变更材料等,认为以上2家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均与现实状况相符。
三、抽查人员分别听取了南华县一街乡卫生院、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家事业单位关于工作情况和日常业务开展的汇报,认为2家单位均能够严格按核准的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
四、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发现南华县一街乡卫生院在2024年12月单位名称变更后,在单位内部相关工作标识牌未及时按照新的单位名称进行更新,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未按照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抽查人员已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南华县委编办事业和登记股反映。联系地址:县公务中心419室,联系电话:0878-7222660,电子邮箱:nhxbb07@126.com。
中共南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