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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86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4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郭春彪、何丕芬同志: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在县城和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充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摩托车、充电自行车的发展,各类小区、车站未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及2018年来全国因无充电设施、私拉乱接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 1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61号)相关要求,2018年10月29日,南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南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并负责协调新建充电设施选址审批工作;南华县供电局配合做好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供电服务,保障电力供应和积极争取优惠电价降低充电成本、支持全县充电设施建设工作。2018年11月21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南华县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南政办通〔2018〕6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乡镇,2018年全县推广新能源汽车160辆;新增充电桩60个、充电站1个,充电基础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在龙川、沙桥、雨露加快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已经建成充电桩30个,总功率1092千瓦。2019年度,州下达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任务数180个,计划第一批建设的南华供电局充电点、政务中心充电点、龙川镇人民政府充电点、龙川镇二街村委会充电点、雨露乡人民政府充电点、沙桥镇人民政府充电点、沙桥镇天申堂村委会充电点、五街镇人民政府充电点、一街乡人民政府充电点、罗武庄乡人民政府充电点、红土坡镇人民政府充电点、五顶山乡人民政府充电点、马街镇人民政府充电点、兔街镇人民政府充电点、鹦鹉山公园充电点、复烤厂充电点等正在抓紧签订建设协议,落实建设条件。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充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摩托、充电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我局将严格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南华县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南政办通〔2018〕60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任务和责任,统筹协调县住建、经信、国土、电力等部门,合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南华供电局加快和相关单位签订建设协议,落实建设条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州下达建设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黎华   0878—72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