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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81464 公文目录:社会救助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关于5月20日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

南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关于5月20日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由于受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人员扎堆,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20日婚姻登记通过电话、手机APP“办事通”预约和提前窗口预约排号办理。电话预约、手机APP“办事通”网上预约80对,提前窗口预约排号40对,共120对,约满120对后我们将视当日现场情况为未预约到的排队群众现场预约办理,现场采取叫号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各登记对象,请提前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进行审核并预约号,提前到婚检窗口做好婚检,以免当天因证件不符或未做婚检而无法在当天领取结婚证,520当天按预约时间叫号办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窗口。由于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较多,原则上只办理结婚登记,其它业务延后前来办理,以免造成人员扎堆。预约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5月19日。预约电话:0878-7212125(证件审核以下面材料清单为准)办理结婚登记材料清单:1.初婚: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2.再婚(离婚):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注:法院判决书需加法院的判决生效通知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3.再婚(丧偶):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注销证明(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改为丧偶);4.军婚:军人方: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或旅人力资源科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5.集体户口: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6.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七张(5.3×3.5,男左女右,红色背景)。要求:婚姻登记双方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备注: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至少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应为南华户籍身份证、户口本及所提供的其他证件信息必须完全一致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婚姻状况必须与现时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提前到派出所变更一致。温馨提示:进入办证大厅请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并遵守现场引导、分流等安排,请提前填写云南省健康码。

南华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