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企业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南华县沙桥加油站于2019年1月委托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南华县沙桥加油站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报告表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6月完成了《南华县沙桥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编制工作。
2019年6月3日,南华县沙桥加油站邀请了项目环评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单位和3名行业专家等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小组,召开了南华县沙桥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通过对项目资料查阅和现场验收检查,认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和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环保投资落实到位。通过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的运营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4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绍仙 ; 联系电话:13908783688。
南华县沙桥加油站
2019年6月3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