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患者解除病痛,恢复生活生产能力,帮助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甩掉疾病负担,摆脱因病致贫、因贫返贫循环困境,有效解决疾病致贫问题,楚雄州出台了《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一些健康方面的特殊政策,使其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具体讲,楚雄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免交参保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2018年人均180元)。
二是免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三是在医药费用报销方面享有特殊优惠政策。
门诊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门诊看病,每次报销50%,一年内可以报500元,对糖尿病等特殊疾病,门诊还有特殊报销政策。
住院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院住院,住院不交押金,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销90%的费用,在县级医院住院可报销85%,在州级医院住院可报销70%。在州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大病保险优惠政策。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万元)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报销80%,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85%,5万元以上的报销90%,基金支付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
医疗救助倾斜政策。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
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政府付费。
四是在看病就医方面享方便。一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院住院,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结清自己应付的费用部分即可出院,如无钱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与医院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即可出院;另一方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住院费用,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在医院“出院结算窗口”就可以结算报销住院费用,不需要跑多个部门报销医药费用。
五是在日常健康服务方面享有特殊政策。65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基本、常规项目的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