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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005 公文目录: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

南华县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指南



一、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借款人或小微企业承担部分利息、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我省的创业担保贷款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

三、“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四、申请“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5.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6.获得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一次”,指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周期。如遇提前还款,按提前还款时间来计算周期。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怎样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怎样付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企业)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即当前最新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LPR是3.85%,个人要承担的年利率(以银行执行标准为准)(3.85-1.5)%=2.35%。

(以目前市场基准利率计算,总利率为6.35%,其中财政贴息4%,个人承担2.35%)

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上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不包含“贷免扶补”),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私营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及家人的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七、申请“贷免扶补”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①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特种的行业需提供相应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八、如何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4.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九、承办银行

“贷免扶补”经办银行: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华县支行、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十、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名额报满为止。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申报地点:1.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明文 0878—7212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