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发[2019]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华县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州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为:在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K13+850-K58+850)公路产权范围外两侧100m左右范围路域,建设绿色廊道工程,实施造林面积3827.1亩,种植与植物景观相匹配的绿化树种。
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项目审计阶段至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近3年(2016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指:2016年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总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园林绿化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为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三年内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期间有类似的工程监理经验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8月至今,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截图)。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做出承诺)。
②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③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录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④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申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⑤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状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①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且要求专业配套,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5人,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
②工程测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专业监理人员按需进场。
③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
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监理人员上岗证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⑤提供所有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相应证件、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8月至今,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截图)。
(4)省外企业: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报名。
(6)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账号:3100008694736012- 0010(注:"- 0010 "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四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招标项目的审核码,详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对应菜单内),登录系统后自行查看,必须以此账号(包含"- 0010"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短横杠"-"必须输入。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后,自行打印缴纳回执,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到账收据。
投标保证金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并打印缴纳回执。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注意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检查,是否绑定成功,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
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若开标现场不能提供的,拒收投标文件,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fwzn/xzzq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楚雄州投标保证保险网络投保及分配操作流程》。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0日08时00分至2019年9月17日23时59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9日10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详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华县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华县龙川镇龙坪路 |
地 址: |
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像城市公园广场1栋2001室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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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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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洪林 |
联 系 人: |
孙振朋 |
电 话: |
13769260278 |
电 话: |
1828123114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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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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