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告字〔2021〕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规定,受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南华县兴飞砖厂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
南华县兴飞砖厂 |
矿种 |
砖瓦用页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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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位于南华县县城185°方向,平距约3.4公里处,隶属南华县龙川镇上雨天村委会段家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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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规模 |
10万吨/年 |
出让年限 |
6.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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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
0.0188平方公里 |
开采标高 |
1935米至188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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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资源储量 |
37.34万立方米(90.74万吨) |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
25.89万立方米(62.91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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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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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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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84513.92 |
344269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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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784446.81 |
344270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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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784325.55 |
344269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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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784381.94 |
344268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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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5 |
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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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
42.84万元 |
增价幅度 |
1000元的整数倍/次 |
竞买保证金 |
12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的地点、时间
本次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南华县兴飞砖厂采矿权,出让地点位于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公告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9月8日
挂牌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4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参与竞买者在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4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出具相关审查备案文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与竞买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账户名称: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华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4109501040016211〕,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以银行到账确认凭证为准),登记取得竞买资格后我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方可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并领取挂牌文件。
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后转为竞得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竞买保证金概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得的竞买人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矿业权交易平台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在挂牌截至前30分钟仍有2名或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风险提示(一)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境保护、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许可手续,出让人、挂牌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或无法实施开采、生产活动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和涉及到的有关山、林、水、土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出让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请竞买人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申请竞买条件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本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需提交的各种资料及所须缴纳的其它费用。
(三)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原则上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2个月内按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向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
(四)在采矿、生产前,采矿权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许可手续,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和职责,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妥善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对采矿权挂牌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9月 6日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7221687(钱女士)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13987833873(毛先生)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