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龙川镇河硐村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川镇河硐村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南政复﹝202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海市结对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南华县龙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河硐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招标规模:建设连体温室大棚面积80亩,温室设计为大跨度轻钢联体结构,跨度9.6米,距柱4米,肩高5米,顶高8.2米,覆盖 15丝PO膜,建设无土栽培种植槽苗床,苗床用空心砖为基座支撑+PE种植槽构成,宽度0.4米,建设水肥一体化自动灌溉系统,包括引水系统、灌溉首部系统、田间管网、控制阀门、灌水器滴灌设备、营养液回收循环利用,建设加温系统,高压雾化喷灌迷雾系统,配套安装变压器及输电线路,建设电能、水肥控制中心及功能区相关配套设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3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含钢结构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
4.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含钢结构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
4.5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4.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即C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财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证明及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投标人须以表格形式提供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及密码,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7投标人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的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
4.7.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
4.7.4信誉承诺:质量承诺、工期承诺、项目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诺、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和企业信誉承诺。(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4.8其它要求:省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1年7 月6 日08:30时至2021年7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开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南华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3100008694736012-0137
联系电话:0878-7221687
(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二)保证保险:
(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2)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3)缴纳保证保险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建设工程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②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
③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上分配保证保险,打印回执。具体操作为: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分配完成后,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检查是否分配成功,能否打印回执,分配成功能打印回执,即为缴纳成功。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
(三)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2)缴纳银行保函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②系统提交投标保函后,投标人在缴纳时间内,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内确认保函信息。
③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月 29日08时30分。
6.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并作出投标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系统会自动签到。
(3)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解密时长可在左上角即时通知框中查看,由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人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时长可在左上角即时通知框中查看,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名确认的视为对此次开标结果无异议,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如有疑问可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7)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说明情况的以网上实际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为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媒介
8.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7 月 6日08:30时至2021年 7月12日17:00时。
8.2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查看相关补遗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华县龙川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125号 |
|
地 址: |
楚雄市云华酒店3-1商铺 |
联系人: |
慕师 |
|
联 系 人: |
袁工 |
电 话: |
0878-7222992 |
|
电 话: |
18387867958 |
行政监督部门: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878-7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