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厂河水库环境整治工程(EPC)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厂河水库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0〕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南华县五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厂河水库环境整治工程(EPC);
2.2项目地点:南华县五街镇;
2.3项目性质:新建;
2.4项目总投资:约1087.66万元;
2.5建设内容
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6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详细勘察、规划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勘察,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采购、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7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
(1)勘察、设计:共计15日历天。
(2)施工:105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3)行政审批时限不包含在工期内。
2.8 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一次性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1)勘察: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和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3项目负责人及各类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一级及以上工程师;②勘察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水利、环保、岩土任一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注: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齐全社保证明(补充说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步骤方式、查询密码,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要求:①勘察:2018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勘察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勘察业绩;②设计:2018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或水利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③施工:2018年5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或水利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按中标公示截图计算。
注:1、2020年5月以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施工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业绩不做考核;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可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织,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5信誉要求: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并提供企业自行承诺书,须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省外企业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勘察设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和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资质过期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网上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截图)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4)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08时00 分至2021年5月18日23:59时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及办理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其他要求:
4.2.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在投标文件中扫描上传缴纳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2.2.1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缴纳具体操作步骤(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zqbh=11)如下:
使用注册CA证书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保证金账户转账或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3100008694736012-0133
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所投标项目报名后,进入对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若未绑定,将无法打印回执单,系统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
4.2.2.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4.2.2.3保证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标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缴纳保证保险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保险单(正本)。
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保险缴纳回执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原件和保险单(正本)原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6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要求: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到开标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长:在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投标人总数为10家以内的,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投标人总数为50家以内的,解密时长一般为20分钟;投标人总数为100家以内的,解密时长一般为30分钟;投标人总数超过100家的,解密时长一般为4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在地网络条件、供电状况和其他突发情况的影响。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或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无效。因网络、设备(包括CA数字证书)或供电异常、操作不当或其他突发情况等影响,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责任自负。
各投标人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在评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模糊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而影响评标结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一正三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五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华县五街镇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8-732116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96620353
行政监督单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监督电话:0878-72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