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平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华县人民政府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2020年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平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南政复〔2020〕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2020年中央、省级、州级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泰宇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红土门、灵官、平山、南秀、西云共5个村(社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万亩、计划修建渠道2条,全长6993.7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23件;修建田间农用机耕道路1条,全长440米,配套错车道2个。
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684.34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468.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16.34万元。 2.5实施期限:签订合同起 12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或以上,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应当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材料。
(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此项不考核)。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投标截至日前三日内),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查询的截图。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6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一件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且须有行业监管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人企业任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应承诺书);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件及以上水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且须有行业监管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3.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即C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财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需提供以上人员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证明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表格形式提供正确的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及密码)。
3.8其他要求:
3.8.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
3.8.2纳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5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5日23时59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供缴纳凭证(若不符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银行转账
①缴纳账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户名: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3100008694736012-0116
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应在 2020年12月1日08:30前缴纳(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上班时间,避免错过时间导致不能正常参与投标)。
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④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并打印缴纳回执。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注意“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检查,是否绑定成功,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
⑤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并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的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⑥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投标保证保险:
①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赔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应在 2020年12月1日08:30前缴纳(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上班时间,避免错过时间导致不能正常参与投标)。
③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④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上分配保证保险,打印回执。具体操作为: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入保证保险分配,分配完成后,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检查是否分配成功,能否打印回执,分配成功能打印回执,即为缴纳成功。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的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⑤详细操作流程请登录http://www.cxggzy.cn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操作流程》
(三)银行保函
①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应在 2020年12月1日08:30前缴纳(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上班时间,避免错过时间导致不能正常参与投标)。
③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④系统提交投标保函后,投标人在缴纳时间内,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内确认保函信息。
⑤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的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说明
①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
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转账;2、跨行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②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0年12月1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5.3.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08时30。
5.3.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网上开标须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投标人业务端口登录左方菜单栏开标会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开标会找到对应投标项目点击“进入”按钮即自动签到,未签到的、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3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网址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5.3.4技术操作咨询电话: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泰宇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镇张官营丽水天锦二期5幢32层3206室 |
邮 编: |
675200 |
邮 编: |
650000 |
联 系 人: |
何永平 |
联 系 人: |
朱进梅 |
电 话: |
0878-7222856 |
电 话: |
15969562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