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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908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0〕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招标人为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项目地点:南华县城西部;

2.3项目性质:新建;

2.4 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5 建设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6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详细勘察、规划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勘察、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采购、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7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其中:

(1)勘察、设计:15日历天;

(2)施工:105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3)行政审批时限不包含在工期内;

2.8 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一次性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资质过期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网上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截图);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项目负责人及各类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和高级技术职称;

(3)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注: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齐全社保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如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

3.6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勘察: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勘察合同金额20万以上的勘察业绩;

②设计: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③2017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施工项目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须提供业绩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7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三)近一年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四)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五)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六)近一年未连续发生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七)无弄虚作假行为。(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并提供由法人亲笔签字盖章的企业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3.8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原件(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勘察设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工程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资质过期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网上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截图);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4)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至前缴纳并将回执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以投标法人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4.1.1银行转账:

①缴纳账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户名: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3100008694736012-0114

②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并打印缴纳回执。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注意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检查,是否绑定成功,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

③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 cxggzy. cn/fwzn/xzzq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4.1.2投标保证保险:

①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②在“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 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③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上分配保证保险,打印回执。具体操作为: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分配完成后,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检查是否分配成功,能否打印回执,分配成功能打印回执,即为缴纳成功;

④投标人在保险信息化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供评委审验;

⑤详细操作流程请登录http://www. cxggzy. cn/fwzn/xzzq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保险网络投保及分配操作流程》;

4.1.3银行保函:

①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②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③系统提交投标保函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工作人员在系统内确认保函信息,投标人应合理计划时间,特别是银行对公账户及交易中心上班时间,有序开展工作;

④投标人应当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4.2其他事说明

①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③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4.4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注重信誉,两年内累计两次报名后,未做任何说明放弃投标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楚住建发〔2016〕29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3日23时59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

7.3.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08时30分;

7.3.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左方菜单栏开标会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开标会找到对应投标项目点击“进入”按钮即自动签到,未签到的、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不会操作的可自行携带上网WLAN和已安装相关系统工具的笔记本电脑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由相关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7.3.3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网址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地址: 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公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0878-7222133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振兴路460号B3幢4单元4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96620353

行政监督单位: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