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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18016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2日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 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 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规定津 贴、补贴政策。

(三)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工 作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 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四)贯彻执行省、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 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 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 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促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 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综合管理全县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 施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 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 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 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统筹 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 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 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草案。

(八)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 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 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 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协 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 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 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 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 励活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 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 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 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 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 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南华县社会保险信息 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 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 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办公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部门日常事务工作,协助 局领导组织和管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 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抓好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 建设;统筹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印章、 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及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 责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本部门会议、 文件和领导指示事项的落实;负责收集、筛选、核实、整理、 综合、分析、传报、储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承 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负责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维护、信息发布及 更新工作;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学 习教育的组织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编制县 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预决算草案。综合管理部门 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机 构编制、工资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指导、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 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和改革推进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 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 法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调研工作;承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有 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牵头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 华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和组织实施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 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全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 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开展人才资源调查、信息统计工 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各类职称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作;承担南华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拟订 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股所级职 务任职资格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 (录)聘计划及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 配、辞职、辞退、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 的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 认定及干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 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申报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南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审核、审批和人员调动工资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总额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南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备案相关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贯彻执 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调 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承 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农民工工作 规划,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负责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案件, 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和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工作;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县级劳动人事 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仲裁 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南华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日常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 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中央、省 州驻南华单位和县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和集 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承担南华县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中央、省州驻南华单位和县属单位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参与 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方案的审核工作;监测劳动经济 运行情况,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 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 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 建议;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法规。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 保障资金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及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 制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 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违纪管理案件;审定全县社 会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定期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险费 收支情况公告;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 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职业能力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城乡劳 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分析、分类、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的呈报工作; 拟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省、州制定的 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 能鉴定制度;负责全县技校招生、毕业生介绍就业工作;负 责全县技师、高级工资格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 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负责完善 失业预警制度和较大规模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制度;指导 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 制度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牵头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 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 法;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承担南华县就业 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社会保险股。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办法;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劳动能力 鉴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承担 南华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属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 负责全县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属参保人 员延伸缴费年限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 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 保险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 预警预测制度;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贯彻 执行国家、省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 险预警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基 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经办机构的工 作;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日常事务和行政监察日常工作,制定完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支部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好党刊党报征订、党务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做好党组织接收、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协助局领导抓好廉政勤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内监督,参与系统纠风工作。

三、领导分工

张问高   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局党总支和行政全面工作,联系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王洪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禁毒和防艾、机要保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全局大比拼、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河长制、街长制、提升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主抓宣传意识形态、信访、信息、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总支办、纪检监察室,联系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阿发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部门扶贫联系及脱贫攻坚工作。主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干部教育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等工作。分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龙川镇、雨露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马兴菊   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扫黑除恶及就业扶贫工作。主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全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社保基金监管等工作。分管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技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一街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罗正先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信访、机关效能建设、企业改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主抓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中心,联系沙桥镇、五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社保扶贫、项目建设等工作。主持县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抓好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联系全县社区退管工作站。

四、下属事业单位

南华县社会保险中心,为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副科级。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及个人账户记录和管理;

2.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预决算和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

3.负责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的待遇核定、基金管理稽核监督及资格认证;

4.负责企业退休(养)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生活费、医疗保险、丧葬费及抚恤费的核算、结算、管理、发放和资格认证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南华县社会保险中心设6个股所级内设机构,即:财务统计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股、稽核股。

1、财务统计股:贯彻执行《会计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财务纪律办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按规定建立账户,认真登记总账及各种明细账,按规定报送各项财务报表;负责与银行、财政定期对账,做到手续清楚、程序合法、账实相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加强会计(统计)档案管理,按要求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会计(统计)档案;开展会计、统计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进行分析预警。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的监督、指导、协调、政策宣传、咨询、查询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等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测算、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变更、缴费申报及征收、个人账户、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缄费工资基数核定、稽核工作;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核定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工作;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享受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生存认证工作;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人员的档案安全和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股:负责编制南华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并按规定执行预算、决算;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并承担办理具体业务;负责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清册和清欠计划提交地税部门进行征收,并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检查和清欠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申报受理、征收基数核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核算工作,并使其保值、増值;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及支付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和发放工作;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费的核定及支付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类资料统计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及协议的签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规章;负责做好国家、省、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查询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等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稽核工作,协助审计、基金监督部门基金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建设、指导和培训工作,检查、督促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基金监督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负责落实局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5.社会化管理股: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规定;拟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各项改革,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和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所缴各种社保费用的结算管理和拨付工作;协助企业退休人员家属申办丧葬费、抚恤费,按季发放落实政策人员生活费、劳模津贴,按月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组织开展好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健康咨询;配合企业、社区和涉老部门做好退休人员有关工作;负责对下级退管工作机构的督促、检査、指导及业务培训。

6.稽核股:认真贯彻执行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负责统筹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及其缴纳费用的稽核;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领取的稽核;负责社会保险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负责社保机构内部的检査、监督;负责本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南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正股级。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省州有关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计划,推动落实城乡统筹就业扶持政策。

2.按政策规定审核办理《就业创业证》。负责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

3.负责对全县城镇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组织工作;开展本级的相关培训工作。

4.负责办理本级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审核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及统计等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财务决算;负责就业分析和预警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南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设3个股所级内设机构,即:公共就业与创业指导股、失业保险与财务股、劳务输出股。

1.公共就业与创业指导股: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工作;负责承担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负责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2.失业保险与财务股: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及发放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对失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服务;财务管理。

3.劳务输出股:负责向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供就业工作的动态及综合情况;负责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109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78-7222692

邮箱:nhrsbgs@163.com

邮政编码:67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