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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1099 公文目录: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大学生相关资助项目办理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南华县2021年大学生相关资助项目办理通告



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相关资助政策实施要求,现将南华县2021年大学生相关资助政策办理通告如下:

一、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收取《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本科学段结束,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

二、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

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收取《普通高校学费奖励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继续享受学费奖励直至本科学段结束。2021年普通高校学费奖励项目资助政策尚不明确,符合往年申报条件的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并进行信息登记,待政策明确后通知补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往年奖励对象及标准:南华县户籍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南华县户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三、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用于奖励当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南华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奖励标准

实行一次性奖励每生5000元。

(三)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南华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

7.民族聚居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子女优先获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申报评审,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报,但申报时必须提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下岗失业证、医院重特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等所有免费教育院校或专业的学生、预科生、获得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和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的不纳入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四)办理时限及要求

9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身份证及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查原件),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卡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入学报到证明》到学校注册报到学校盖章后10月10日前交回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家庭困难情况认定为孤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单亲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职能部门认定盖章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其它家庭困难学生由村委会(社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两级认定并提交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有说服力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如父母下岗失业证、医院重特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四、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学金

2021年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学金项目资助政策尚不明确,符合往年申报条件的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并进行信息登记,待政策明确后通知补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往年申报对象及标准:当年考入专科及以上的南华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每生40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州2021年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资助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故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高中学习期间未受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2021年考取本专科院校;

(三)资助标准

本科每生2000元,专科每生1000元。

(四)办理时限及要求

9月2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身份证及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查原件),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卡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入学报到证明》到学校注册报到学校盖章后10月10日前交回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六、滋蕙计划(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办理时限及要求

学生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提出受助申请。南华一中毕业考取普通高校的本、专科新生,于2021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向南华一中教育扶贫办公室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2.《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及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查原件),身份证和银行卡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入学报到证明(9月25日前交南华一中罗老师)。

七、其他事项

业务咨询电话:0878-7221980(赵老师、张老师)

附件:南华县2021年大学生相关资助项目申请用表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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