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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116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971201000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2号)精神,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把2020年市场主体新发展数超过弥渡县、全县商标申请数超过大姚县2项作为追赶标兵,确定目标标兵5个;紧扣部门主责主业,把市场监管10项重点工作确定为担当履职目标。组织机关14个股室、乡镇10个监管所,共厘定目标标兵24个,追赶标兵24个,标杆24个,切实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的部署和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页,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抓实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州、县党委政府及州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聚焦重点难点,迅速出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药品等监管领域行业开展全覆盖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引导业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全力确保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监管领域市场平稳安全有序。共出动执法人员11881人(次),检查县城农贸市场86个次,乡镇市场(集市)15个,商场3个,超市(商店)58个,检查海鲜产品和家禽产品摊位门店793个,餐饮经营户801户次,食品经营户1910户次,检查其他经营户3768户次;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53次,检查经营户1755户次,未发现售卖野生动物及产品情况,检查口罩消毒杀菌经营户4290户次,药品经营户4395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4349户次。二是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稳住就业基本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全县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食品餐饮等经营户上门宣传复工复产政策,了解经营状况,现场指导落实“云南抗疫情”“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全力支持和推进市场监管各领域复工复产。至10月底,全县复工复产各类市场主体14128户,其中企业2490户,各类个体11638户,复工复产率95.38%。继续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提高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助推企业融资和服务企业“升规达限”,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建立个私监管、个私协会跟踪联动机制,用更精准的服务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0户,发放3年期财政贴息担保贷款150万元,带动创业就业人员58人;升规达限企业3户,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72个,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达610件。培育地理标志商标2个“南华土豆、南华萝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围绕“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优的环境”目标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拟定《南华县2020年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同步压实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所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季,进度安排到月,措施细化到周,按时序进度进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2020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2809户(其中,企业380户、个体工商户240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减去注销户1039户,净增市场主体1770户(企业239户、个体工商户15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完成州对县季度监测重点指标目标任务数1295户的136.68%,提前完成州对县季度监测“大收官”目标任务;完成县级追赶标兵“新增市场主体”全年任务数2415户116.31%。目前,全县实有市场主体16884户(企业2719户、个体工商户137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4户)。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2019年度,企业应年报2355户,已年报2258户,年报率达95.88%,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356户,已年报336户,年报率达94.38%,截至目前,个体户应年报11581户,已年报10971户,年报率达94.73%,年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3、2020年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6.74万元,完成非税收入146.941917万元,引进总部经济20万元,协调争取南华县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二店建设项目落地南华,完成1.1亿招商引资任务。有效推进全县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指标任务的落实。

4、守住“四大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监管领域无事故。一是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推动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力度,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红土坡、雨露开展食品、药品事故应急演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菜篮子”守护行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普洱茶、散装白酒等重点食品风险清单式监管和专项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农村集体用餐、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监管。在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2020年来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册,展出展板、宣传栏20余块,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2期,培训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发布预警公告8期。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2950人次,检查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6386户次,查处食品、农产品质量等违法案件、56 件,案值5.12万元,罚款66万元。共监管备案农村自办宴席785场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27份,其中农村自办宴席484份;全县 1341户餐饮服务单位完成食品安全量化评分,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 %,持证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完成比例达100% 。完成食品抽检共737个批次,其中:国抽59个批次,省抽75个批次,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州抽123个批次,县抽240个批次,不格4批次,合格率99.6%。农产品抽检338批次、合格337批次、合格率99.87%。二是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户,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药品安全风险底线,全县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56户,飞行检查10户;完成药品抽样39批次、医疗器械抽样2批次,建立信用档案353户;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6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8例。查处药品案件6件,医疗器械案件13件,化妆品案件2件,案值1.73万元,罚款14.86万元。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加强对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质量、游乐设施、电梯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工作,2020年来,共核准办理特种设备224台/组,其中:办理开工告知36台(组),办理使用登记证87台,注销22台,报停5台,变更登记72台,迁出1台,迁入1台。审核整理归档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档案224份。共出动排查人员189人(次),检查设备使用单位152户(次),检查设备350台,发现隐患18项,完成治理18项,立案查处4件,结案3件,罚款12.1万元。四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深入开展风险监测,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消费品,紧盯生产许可发证的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烟花爆竹、车用柴油、车用汽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完成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任务60个批次,合格率为95%。严打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5、以治乱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对农贸市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商品市场、成品油等重要市场,对“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和市场治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的力度,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农资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聚焦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涉嫌不正当竞争、传销、无照经营、非法垄断、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来,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册,展出展板、宣传栏20余块,共出动执法人员534人(次),检查市场(商场)166个(次)、检查经营户3992户(次)、旅游市场10个(次),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2756份,发放并收回线索摸排表2638份,积极配合做好转办线索调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调取涉黑涉恶问题企业基本信息,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大排查大起底。对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其中排查《营业执照》审批10402户、《食品经营许可》审批3463户、《药品经营许可》审批95户)。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大排查,对2013年以来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28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无涉黑涉恶案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有133户,其中严重失信企业41户。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7.16%,排名前列。

6、2020年来,全局共查办案件178件,涉案案值8.29万余元,收缴罚没款146.941917万元。推荐协调申报专利27件,兑现专利补助资金2.64万元,南华县工业园区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020年以来共解决消费投诉5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3万元,办结信访10件。

7、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2020年7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华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阮省长、迟州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市场监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把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强力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2场次,举办务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数达780余人次。制作展板8块,粘贴宣传画50余张,印制工作规范和标准手册30本,共发放告知书848份,签订《达标承诺书》422份。积极动员和鼓励消费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专项行动。12月1日成功关闭龙泉市场,同步启用北城农贸市场。至11月30日,中型及以上餐馆达标54户,达标率为100%;小型餐馆达标499家,达标率为100%;学校食堂达标18家,达标率100%;其他单位食堂达标19家,达标率100%;餐饮类食品摊贩达标5家,达标率100%。

8、凝心聚力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下足“绣花”功夫,强化精准施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明确脱贫责任,强化工作落实,选派驻村工作队员8名,实现干部挂包帮扶常态化。2020年来,共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分12批次共380余人次深入五顶山王家村委会扶贫联系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遍访活动。共统筹安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2.5万元(其中:王家村委会4万元、石星村委会4.5万元、簪花村委会0.5万元、柿子树社区1万元、南秀社区1万元、铅厂村委会0.5万元、鼠街村委会1万元),落实工作队员驻勤补助4.503万元,落实驻村工作队员健康体检0.3万元,助力消费扶贫1.2万元。累计投入资金18.53万余元,全局上下全力以赴巩固脱贫。

9、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更加全面。2020年来,共编辑上报县委、县政府、州市场监管局南华市场监管政务信息44期552条,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简报75期、南华食品药品简报2期;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2期,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36条,市场主体培育发展13条,综合信息10条;通过“七彩云端”APP宣传市场监管动态信息24条;被云南经济日报红盾在线刊登43条、云南楚雄网25条、楚雄日报6条、楚雄广播电台6条、南华手机报34条等媒体刊登市场监管信息合计114篇(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1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46万元,占总收入的89.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0.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52%。与上年对比减少9.88万元,减0.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6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31万元,占总支出的90.31%;项目支出161.35万元,占总支出的9.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万元,增0.6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8万元,增2.6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3万元,减1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执法办案项目支出85.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2、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51.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食品快速检测车车载设备、用具购置等。3、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4、市场监管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市场监管工作。5、州烟草公司拨入烟草专卖管理服务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烟草市场管理工作。6、HACCP体系认证工作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HACCP体系认证工作。7、新冠冠状肺炎防控工作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8、州级专利申请补助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专利申请企业。9、将雨露居民自办宴席集中举办场所建设资金5万元上缴县财政。10、贷免扶补工作支出0.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8%。与上年对比减少137.52万元,减8.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2%。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和机关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91.0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压缩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6.9万元,下降8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87万元,下降8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配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发投资2017年112号),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招标采购,2019年我局购置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1辆,共支付车辆资本化费用46.87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72.22%;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占27.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9万元,减4.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核拨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十个乡镇监管所维持日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5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8万元,固定资产1695.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44平方米,账面原值15.1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

1757.02

61.18

1695.84

1070.51

132.37

 

492.9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文明路148号及南街的5幢房产(账面原值2616399.8元)于2017年10月拆除,因手续不齐全,到目前未作下帐处理。

(二)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办公楼(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54号,县安监局、科技局原办公楼)1幢,因无相关手续,到目前在我局会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里均没有入账。

(三)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确保现办公楼能正常办公使用,对现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改造及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总投资2765687.93元,工程及付款均于2018年12月完成。但因该房产无法入账,到目此部分支出也没有增加该办公用房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400971201111



市场监管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10211022584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