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审计组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对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雨露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批复情况
2017年10月31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华县易地搬迁农户雨露乡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发〔2017〕293号),批复项目匡算总投资75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履行了项目可研审批、项目选址、占用土地林地许可、环保审批、招投标、项目变更调整、工程验收等手续,程序合规。
(二)项目实施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雨露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总投资8,273,028.5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096,368.56元,待摊投资1,176,660.00元。完成投资已形成实物资产并由各施工单位交付建设投入使用。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雨露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等过程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到位;工程财务决算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了工程造价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及项目多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1,088,309.08元;(二)项目多拨付工程款150,208.31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情况
(一)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1,088,309.08元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作出了审计决定,责令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对核减的工程造价调减工程投资1,088,309.08元,并依法进行整改,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施工单位工程尾款;(二)项目多拨付工程款150,208.31元的问题,责令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限期追回已签证多付的工程款150,208.31元,用于支付其他应付工程款;(三)审计提出了五条合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已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