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审计局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对南华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的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2012年3月15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南发改社会〔2012〕284号),2013年10月10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南华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楚发改社会〔2013〕16号),2013年10月18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增加投资计划进行了批复(南发改发〔2013〕211号),批复内容:同意增加建设规模15946.26㎡,总建筑面积增加到31946.26㎡,其中: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建筑面积16000㎡,建设传染病楼、职工食堂、后勤保障楼、中心供氧房、配液中心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2000㎡,建设绿化、室外场地等附属工程。增加投资7,600万元,总投资增加到12,400万元。
(二)项目实施完成投资情况
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总投资131,731,045.92元。其中: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20,378,396.07元,完成设备投资2,770,000.00元,完成待摊投资8,582,649.85元。完成投资已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12,400.00万元的106.23%。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等过程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齐全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的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度等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工程财务决算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了工程造价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合同(协议)制度管理松懈,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6,851,455.32元;(二)项目多拨付工程款480,522.56元;(三)因设计、论证不充分,造成增加投资31,576.5元;(四)云南冲宇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及违约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情况
(一)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6,851,455.32元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作了审计处理决定,责令南华县人民医院对核减的工程造价调减工程投资6,851,455.32元,依法进行整改,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施工单位工程尾款;(二)关于项目多拨付工程款480,522.56元的问题。鉴于南华县人民医院在工程结算审计后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对接,于2019年6月底已全部收回。故此次审计就不作处理处罚。南华县人民医院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以此次教训总结经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因设计、论证不充分,造成增加投资31,576.5元的问题。因南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立项、可研、设计论证时间较早,项目实施建设较晚,开始设计的方案与建设规模、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拆除重建工程不是南华县人民医院主观上造成。审计要求南华县人民医院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以此次教训总结经验,强化项目规划论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四)云南冲宇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及违约问题。要求南华县人民医院主动、及时向南华县人民政府和主管局南华县卫生健康局汇报,建议南华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注重对引进企业资金实力、技术能力、诚实守信等信息全面深度的调查了解,加强对引进企业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引进企业作用,达到招商引资的真正目的和意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五)审计提出了四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南华县人民医院已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一)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63,153.15元的问题,南华县人民医院已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投资进行了调减投资处理,并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拨付工程尾款;(二)关于项目多拨付工程款480,522.56元的问题,因设计、论证不充分,造成增加投资31,576.5元的问题,云南冲宇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及违约问题。南华县人民医院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以此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为教训,总结经验,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完善资金核算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南华县人民医院已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