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9号
(总第232号)
南华县审计局办公室
南华县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1月30日,中共南华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海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已将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2018年9月10日,南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海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为《审计工作报告》),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4条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二是严格项目管控,加强资产管理。三是规范债务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五是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审定《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南华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并出具报告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46项,审计发现问题141个,其中:有关单位按审计要求整改问题138个占97.87%,整改不到位问题3个(欠缴税金、社会保险费欠缴、往来款长期挂账)占2.13%。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未足额安排2017年预备费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长期闲置41.85万元、兑现各类单项考核奖励奖金161.92万元等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未整改82.3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有关单位整改63.25万元,未整改19.06万元(为2006年原徐营镇撤并龙川镇时划转的徐营农机加油站借款)已督促龙川镇整改。
(二)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提出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征缴入库4272.96万元、总预算会计账簿数据与决算报表及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部分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县财政局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三)2017年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提出漏征税款74.57万元、欠付“三代”手续费23.56万元、已申报未缴纳税款8.98万元等问题,原县地税局已于2018年6月底前督促整改完毕;《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欠税1309.26万元、社会保险费欠费1610.23万元的问题,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并督促南华攀星野生菌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楚雄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单位整改,但未完成整改任务。
(四)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出挤占违规改变资金用途6.55万元、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县财政4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15.07万元、未缴预算收入2.45万元、违规支出费用7.47万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发改局往来款挂账未完全整改19.17万元问题,目前正在整改。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提出的项目资金结余结存滞留和拨付不及时20733.89万元、建设项目管理费超支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其中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慢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搬迁对象1248户5198人已入住并通过乡镇级初验和县级验收,全县11个集中安置点投资已完成,目前正抓紧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工作。
(六)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挤占违规改变项目资金用途56.22万元、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9.42万元、未缴预算收入26.3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20.8万元、超范围使用现金670.77万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县林业局、县委党校往来款项挂账未完全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待整改完毕核实后销号。
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出非金额计量问题21个,已经整改。例如马街镇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难以有效获取部分数据口径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数据口径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又如罗武庄乡林业站省级拨入天保公益林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已督促林业站于2017年9月1日上缴县财政资金1.41万元。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提出18个项目多计工程款788.97万元、1个项目设计费未按照规定招标、2个项目资金结余49.98万元、未安排未拨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1566万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县城东兴路建设等3个项目超计划投资898.4万元未整改的问题,审计处以罚款1.75万元,已收缴财政。
(八)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提出存量资金未缴财政979.50万元、扩大开支范围7.00万元、会计管理核算不规范1172.39万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
(九)信息系统审计提出的30个问题已整改。其中: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住院病人出院的当日继续收费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移送县人社局处理,县人社局已对相关医院进行了扣费处理1.08万元。其余28个问题,责成相关医院通过完善相关管理措施、规范收费项目编码等方式整改。
(十)村组专业合作社审计调查提出合作社管理、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督促张合屯现代新型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召开社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开财务、归还资金、完善资料等方式整改。部分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等问题,移送纪委处理。纪委立案处理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县委、县人民政府收到审计专报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全县村组专业合作社实施意见及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全县村组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进程。
三、关于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计划
从整改情况看,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我县开展审计查出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欠缴税金、欠缴社会保险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整改不到位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和政策因素,也有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但是从审计整改的时效性看,我县相关问题整改必须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到位,销号清零。
(一)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和仍需关注的事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主管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直至销号清零。
(二)齐心协力攻坚,切实规范财经行为。县审计局将围绕预算执行审计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加大对“三保”资金和民生领域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三)建立联动机制,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协调,督促县审计局积极争取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单位配合,定期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屡审屡犯和拒不整改的部门单位责任人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以及审计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晋升晋职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