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4号
(总第207号)
南华县审计局办公室
南华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的中缅油气管道建设补偿资金
审计结果
(2018年5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南华县人民政府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33号)的要求,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3日至11月15日,对南华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工作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围绕南华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工作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县镇村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加强汇报,克难攻坚,确保了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南华段相关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二是集思广益、建章立制,促进了全县征地拆迁资金监管有章可循,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但是,由于该项协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加之组长主任变动频繁,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在财务管理、监督把关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总结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70018.00元的问题
1. 列支县国土资源局费用43448.00元。
2. 列支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运行维护费26570.00元。
(二)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⒈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备,报账附件无接待公函。
⒉公务接待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以现金支付。
⒊存在部分同城接待。
(三)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主要是县协调办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提供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3357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扩大开支范围70018.00元的问题。
1.对“列支县国土资源局费用43448.00元”问题。要求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追回扩大开支范围资金43448.00元,归还原渠道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2.对“列支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运行维护费26570.00元”问题。要求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追回扩大开支范围资金26570.00元,归还原渠道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二)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要求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移交之前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三)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要求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财务行为。
针对存在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还提出以下建议:
⑴自查自纠,严格按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各项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确保会计凭证事项完备、资料齐全、真实合规。
⑵查缺补漏,进一步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避监管风险。。
⑶善始善终,按规定做好财务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做好移交准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华县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接到审计报告后,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并采纳了审计建议。截至2018年2月,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