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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2003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南华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管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楚办字〔2018〕36号)、《楚雄州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县委办 县政府办印发《南华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南办字〔2018〕51号)要求,在全县全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在明确各单位共性普法责任的基础上,同时明确与各单位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对象和普法目标等个性普法责任,为各单位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切实推动我县国家机关将执法和普法相融合,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现将南华县47家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与县级相应的部门(系统)普法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普法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积极参与上级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教育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

(三)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制定本部门(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四)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中和执法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普法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结合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时间,充分利用火把节、州庆、彝族年等民族传统节日的特定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主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在本部门(系统)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开设普法专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大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角,持续推进南华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六)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县委普法办上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每年4月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普法办报送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每年12月15日前报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县普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部门普法责任

(一)县委部(委、办、局)

1.县委办(含县委机要保密局、县档案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及相应法律法规等。

2.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校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和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3.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宣传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健全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列入法治建设学习考核内容;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新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运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权重,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会同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

4.县委统战部: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党内法规。

5.县委政法委: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与党委政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政法干警法治知识培训,会同县委依法治县办指导和督促全县普法规划的实施以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调查评估和检查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公、检、法、司部门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6.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能职权,重点做好立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普法相结合、向宪法宣誓与普法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立法法、监督法、监察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协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及相关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任职宣誓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普及,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行政执法部门

7.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招投标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

8.县工信商务科技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食盐专营办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学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

9.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实完善地方课程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强化学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10.县民宗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少数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乡工作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1.县公安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制强制保险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2.县民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3.县司法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研究制定和“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普法活动的策划组织。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4.县财政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云南省会计管理条例》《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规章《政府会计准则》《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

1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8.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19.县交通运输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0.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条例》《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1.县水务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小型水利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2.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3.县卫生健康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5.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自然灾害救助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6.县审计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无证无照经营处罚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28.县融媒体中心: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相应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9.县林业草原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条例》《云南省木材管理规定》《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30.县统计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管理办法》及相应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31.县扶贫办:重点宣传普及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政策和相应政府规章等。

32.县信访局:重点宣传普及国务院《信访条例》《云南省信访条例》,配合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

33.县医保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34.县税务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营业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35.县地震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及相应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6.县气象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规章。

37.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南华县分公司: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应政府规章等。

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重点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

(四)县纪委县监委

38.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

(五)县人民法院

39.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法官以案释法实施细则或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审判数据信息与普法需求的对接共享机制,适时提供典型案例,提高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六)县人民检察院

40.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宣传贯彻宪法,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七)各人民团体

41.县总工会: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涉及职工劳动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2.团县委: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43.县妇联: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44.县残联: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涉及残疾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45.县工商联: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商会司法调解和仲裁》等法律法规。

(八)其他企事业单位

46.县人行:指导并督促金融系统(县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南华县分公司等银行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47.县烟草专卖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其他企事业单位重点宣传与履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