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印发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3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9号)等文件要求,南华县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华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决定》(南政发〔2023〕7号),10乡镇依法承接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规定的86项、楚雄州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的26项行政职权事项,同时采取委托和下放的方式,将《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的142项县级行政职权统一赋予10个乡镇实施,龙川镇、雨露乡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结合2021年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时赋予的县级行政职权进行合并后继续实施。统一赋权后10个乡镇行使行政职权事项为:龙川镇369项,雨露乡423项,沙桥镇、五街镇252项,一街乡、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251项。2023年12月20日,赋权事项正式移交乡镇行使至今已7个多月,为切实解决乡镇赋权事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部署,2024年5月,南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南华县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决定对乡镇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真正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标。
二、《通知》拟定的过程
按照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5月,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深入10乡镇对赋权事项履行情况开展调研,征求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建议。2024年6月,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征求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建议的函》,书面征求16家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2024年7月,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组织召开动态调整分析评估会议2次,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提出的动态调整事项建议进行逐一分析研判,最终形成《南华县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目录(2024年版)(送审稿)》《南华县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2024年版)(送审稿)》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印发和公布实施。
三、动态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目录调整情况。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取消《行政职权基本目录》86项中设定和实施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的4项其他行政权力。
(二)指导目录调整情况。经征求10个乡镇和县级16家赋权部门调整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赋予乡镇实施的142项行政职权中,拟调整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事项2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涉及县民政局2项、县农业农村局9项、县教育体育局1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项。
(三)试点目录调整情况。2021年省级试点时赋予龙川镇、雨露乡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因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2023年省政府已印发《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明确可以赋予乡镇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为142项,经征求龙川镇、雨露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县级综合评估并请示州级相关部门后,为保证赋权事项的统一规范,2021年省级试点时赋予龙川镇117项、雨露乡171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全部调整至县级部门实施。
调整后,各乡镇承接县级部门赋予乡镇实施的县级行政职权122项,与乡镇法定职权事项108项重复的2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合并后,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五街镇4个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调整为228项,一街乡、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6个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调整为227项。事项清单中已明确城市建成区、两个园区、县城饮用水水库、经营性公墓除外的事项继续由县级主管部门履行行政职权。
相关文件: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图解:《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