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政办函〔2023〕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华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张舫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周正国 县教育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局长
李鹏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吕玉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刘树宁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肖正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国友 县财政局副局长
童小玲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赵兴利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团县委副书记
紫菊花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杜 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正国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领导和统筹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继任者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