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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2-1017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000

第一部分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保障性住房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2、负责县城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道路、各种地下管道管线、电力走廊的规划控制;负责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和广场、雕塑及建筑物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效能监察;指导村庄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小集镇、乡镇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3、承担县城建设投资融资管理职责。负责城建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合格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建筑安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建筑设计、项目报建、建设定额、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

5、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6、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市貌综合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

7、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稳增长。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住建领域行业复工复产,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较好的完成了各年度稳增长目标任务。一是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园、城镇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售楼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物业服务、城管、环卫等行业从业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努力克服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坚决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6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43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26.57%,同比增长41.8%;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3.73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764人,同比增长32.9%;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总额31777万元,同比增长31.2%。新增资质以上在库建筑业企业1家,年底共在库14家,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2.65亿元,同比增长36.8%,绝对值仅次于楚雄市,总量排名全州第二位,增幅排名全州第六位。三是积极推进疫苗接种。认真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县住建领域干部职工及行业企业应接种1242人,已接种1225人3470针次,未接种17人,完成第三针加强针接种1125人,接种率达90.58%。

2.统筹抓好安居工程惠民生。一是全面实施农房抗震改造。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516户,投入资金1910.18万元,已全部竣工入住;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疑似存在风险户房屋进行安全评估鉴定并制定整治方案,现已完成鉴定为C、D级隐患房屋整治4户,剩余102户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于2021年9月底完成州局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830套,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0018万元,共到位财政预算资金1416.51万元。三是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烟草公司等20个小区47幢494户5.137万平方米居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工程。

3.统筹抓好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房地产市场主体培育,全县有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家。二是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提高保障效益,全年共办理保障房退出保障534户,受理申报保障房家庭537户,分配保障房534户,配租率100%,共收取保障房房屋租金734.0762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持续加强对《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宣传,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以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南华县物业行业党委正式挂牌成立,选举选优配齐物业行业党委领导班子,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整改工作。

4.统筹抓好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建立重点服务联系制度,对建筑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2021年,南华县2家建筑企业被州人民政府表扬为2019年度全州优秀建筑企业,兑现奖补资金52万元,推荐申报2020年度州级优秀建筑企业1家,企业注册人员(一级建造师)1人。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日常检查,强化日常监管服务、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杜绝建筑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推行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管理系统,受理建设项目报建登记服务9个,均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2021年南华县监管在建项目46个,总建筑面积约720545.25㎡;竣工项目14个,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实现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的目标任务。

5.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创卫创文。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不断夯实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6亿元,完成在建城市道路配套综合管廊0.4公里、完成海绵城市建设0.1平方公里,新建、改建龙川中学段污水管网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截污管网47.42公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各项出水水质指标已由原来的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日处理污水1.18万吨,全年共处理污水430.2万吨;修复破损人行道2.2万平方米,铺设安装树池地格栅9200个,规划停车泊位11000个,新增县城绿化面积4.7万平方米,新装城市照明路灯160盏;县城滨河路延长线(西河大道)道路已建成通车,县城西河大道延长线至南华一中道路、野生菌小镇市政道路、县城排水防涝、城市停车场、环城南路等市政项目稳步推进。建成垃圾亭170个,投放垃圾桶、果皮箱1870余只,设置垃圾收集点200个,完成垃圾中转站改造,修建垃圾填埋场库区雨污分流设施,全年完成县城清扫保洁量39420万平方米,垃圾清运23566吨,县城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垃圾无害化率均达100%。投入60余万元对县城建成区43座城市公厕进行提升改造,累计更换厕纸24223卷、擦手纸19243包、香薰5958盒,洗手液2273公斤、消毒液2257公斤,新建公厕母婴室1个,安装公厕指示标识牌200余块,城市公厕达到“三无六有”标准。新建高标准洗手台4座,提升改造县城洗手池73座,加装雨棚4个、洗手池背景宣传栏76座,累计配备城区公共区域洗手台擦手纸38296件765920卷,洗手液1689公斤,配套洗手池垃圾桶172个,制作洗手池指示牌10个,管理制度200张,洗手池标志200张,全县共计建设洗手设施767座。2021年6月,县住建局代表南华县在全省“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视频调度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6.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一是农房抗震改造持续推进,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516户。二是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三是乡镇“两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编制完成《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县级评审并批复,现正在积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调整选派6名驻村工作队员到一街乡六把姑村委会、坡头村委会,兔街镇小村村委会驻村指导工作。全局67名干部职工对一街乡六把姑村委会127户脱贫户、监测户结对帮扶,累计投入资金18余万元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落实驻村工作经费、生活补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群众解决生活生产困难。

7.统筹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县城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发放《关于联合开展县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关于规范南华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12000余份,全年共计处罚违停车辆2990起;全面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全面巡查管护,县城亮灯率达98.29%,窨井盖完好率达98.16%;重点对龙泉路、龙城大道、个私街、古城路、老城区东西南北街和龙泉市场周边等区域进行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共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清理占道经营等问题7873起;拆除大型户外墙体喷绘广告、挂耳式广告牌匾4280块,破损横幅265条、“牛皮癣”式广告7521处,收缴违章散发宣传单、小广告756公斤约42000张、清理取缔乱涂乱画9620处;开展文明养犬行动整治,制作安装文明遛狗警示牌170余块,发放《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3000余份,捕获流浪狗150余只,公园遛狗劝离360余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2.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化队;

3.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

4.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中心。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

1.行政办公室、2.党委办公室、3.财务管理股、4.政策法规与档案管理股、5.城市建设股、6.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7.住房保障管理股、8.村镇建设股、9.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10.建筑市场管理股、11.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12.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13.人防股、14.南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15.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6.绿化队。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96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69.41万元,占总收入的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92.19万元,占总收入的22%。与2020年23,362.02万元对比增加4,599.58万元,增幅1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其他收入增加3,942.80万元,其中收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0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70万元,占总支出的3%;项目支出31,068.69万元,占总支出的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2020年44,081.97万元,对比减少11,988.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未实施完毕,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4.70万元。与2020年1,114.19万元对比减少89.49万元,减幅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5人,对应工资、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均支出为14.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68.69万元。与2020年44,081.97万元,对比减少13,013.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未实施完毕,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人居环境提升公厕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偿还债务利息等。

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南财建〔2020〕35号省对人民防空专项补助资金4万元;

2、南财建〔2020〕38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0.95万元;

3、南财建〔2021〕13号城市维护费484.66万元;

4、南财建〔2021〕90号办公设备购置缺口资金19.39万元;

5、南财预〔2021〕333号局机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7.42万元;

6、南财预〔2021〕334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万元;

7、南华县委宣传部拨入的创文创卫网格区工作经费1.44万元;

8、南财预〔2020〕612号偿债资金65.02万元;

9、南财预〔2021〕1号编外人员小工工资30.78万元;

10、南财预〔2021〕1号城市维护费250万元;

11、南财建〔2020〕98号2020年排水设施建设资金635.5万元;

12、南财社〔2021〕61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217.32万元;

13、南财社〔2021〕97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1,098.55万元;

14、南财综〔2021〕39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5,104.1万元;

15、南财建〔2021〕59号污水处理费及代征手续费补助资金123.17万元;

16、南财预〔2021〕346号污水处理费及代征手续费66.06万元;

17、南财建〔2021〕59号污水处理费及代征手续费补助资金13.69万元;

18、南财预〔2019〕436号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819万元;

19、南财建〔2020〕113号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资金23.95万元;

20、南财建〔2021〕77号2021年度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

21、财建〔2019〕11号公厕专项资金19.72万元;

22、南财建〔2019〕44号公厕资金29.69万元;

23、南环发〔2019〕21号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2万元;

24、南财预〔2020〕6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31.19万元;

25、南财预〔2020〕165号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7.13万元;

26、南财预〔2020〕2号2020年第一批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美丽县城100万元;

27、南财预〔2020〕2号南华县污水管网建设项目0.8万元;

28、南财预〔2020〕2号南华县新型城镇化县城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37万元;

29、南财建〔2019〕69号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802万元;

30、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35KV吕黄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43.98万元;

31、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龙坪路建设项目197.03万元;

32、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龙泉广场改扩建项目0.01万元;

33、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县城10个公厕配套工程建设项目60万元;

34、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商住小区路网提升改造项目60万元;

35、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南华县高铁站前广场建设项目239.36万元;

36、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城市综合体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986万元;

377、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棚改专项债南街路311万元;

387、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棚改专项债滨河路200万元;

39、市政建设项目部账套并入棚改专项债滨河路至南华一中环城路管网716万元;

40、南财预〔2020〕274号工作经费52.17万元;

41、南财预〔2020〕381城市管理维护经费28.33万元;

42、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偿还城市基础设施欠款环城南路街灯电费1,000万元;

43、南财预〔2020〕308号污水处理及代收手续费23.18万元;

44、南财建〔2021〕37号乡镇镇区公厕提升改造州级补助资金35万元;

45、南财建〔2021〕37号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乡镇行政村公厕建设项目配套资金395.40万元;

46、南财农〔2021〕41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

47、南财社〔2021〕91号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公厕建设补助资金414.14万元;

48、南财农〔2021〕87号动态管理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7.7万元;

49、南财农〔2021〕100号乡村振兴公厕补助资金4万元;

50、南财预〔2021〕330号偿还债务利息资金1380.48万元;

51、南财建〔2021〕21号偿还债务利息资金967.65万元;

52、南财预〔2021〕106号第二季度偿还债务利息补助资金1531.17万元;

53、南财综〔2021〕6号棚户区改造资金403.44万元;

54、南财综〔2021〕17号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598.07万元;

55、南财预〔2021〕114号棚户区改造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56、南财综〔2021〕23号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415万元;

57、南财社〔2021〕23号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459.08万元;

58、南财社〔2021〕71号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451.08万元;

59、南财预〔2021〕21号保障房维护管理经费156万元;

60、南财综〔2021〕6号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24.96万元;

61、南财综〔2021〕17号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105.66万元;

62、南财建〔2021〕38号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建设投资预算补助资金458万元;

63、南财预〔2021〕20号保障房资产评估经费31.2万元;

64、南财预〔2021〕47号偿还债务利息资金120万元;

65、南财预〔2021〕47号偿还债务利息资金156.68万元;

66、南财预〔2021〕48号偿还债务利息资金333.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18%。与2020年4,583.10万元对比增加10,558.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资金由零余额户下达,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类)支出2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3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5%。主要用于城市维护费、爱国卫生行动、排水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2,62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改造公厕建设等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类)支出8,37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4%。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利息;

8.住房保障(类)支出6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利息;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利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8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创文创卫工作开展,导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相应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8万元,增长2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9万元,增长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2.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2021年创文创卫工作开展,导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相应公务接待费增加,2021年创文创卫工作导致单位清洁卫生车辆及扫地车用油和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占40.50%;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占59.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5万元,与2020年56.79万元对比增加3.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机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3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费0.90万元、电费2.57万元、差旅费2.75万元、会议费1.39万元、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工会经费8.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1,91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38.10万元,固定资产206.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8,643.5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123.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40.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5.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

91911.56

8938.10

206.59

17.71

75.55

113.33

0

78643.58

0

4123.29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3.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111



附件2:南华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210170412474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