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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2-1227001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南华县审计局:

根据《南华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南审投调报﹝2022﹞6号,我单位高度重视,多次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老旧改工作专班认真开展对照整改,现将涉及我县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问题截至10月20日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1:2019年未完成改造户数20户。

整改情况1:已完成整改。

2019年未完成改造户数20户已完成整改落实。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复7个小区(老烟草公司住宿区、食品公司住宿区、林业局住宿区、龙川派出所住宿区、工商银行住宿区、水电局住宿区、科技局住宿区)177户10单体建筑,改造面积2.06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项目实施6个小区(食品公司住宿区、林业局住宿区、龙川派出所住宿区、工商银行住宿区、水电局住宿区、科技局住宿区)10幢单体建筑178户,改造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改造户数、幢数和改造建筑面积。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2019年申报任务时,因时间紧迫,所上报数据均采用该小区在房产登记部门的数据,导致龙川派出所住宿区和林业局住宿区等2个小区存在第一期房屋信息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但第二期建设的房屋信息未更新的情况。导致以上2个小区实际实施指标数大于上报任务数1幢21户。具体为:①林业局小区:上报任务数为2幢33户,实际为2幢40户;②原派出所住宿区:上报任务数为1幢17户,实际为2幢32户。

存在问题2:2021年未完成改造户数80户。

整改情况2:已完成整改50户,任务调整整改30户。

完成整改50户:一是原国土地局(残联)小区16户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龙川镇人民政府住宿区及农科站住宿区等2个小区34户正在扫尾,计划11月底竣工。无法整改做任务目标调整30户:一是水务局兴隆坝集镇供水住宿区1幢20户0.21万平方米在我县2021年老旧改项目启动前被鉴定为“D级”危房,房屋资产已被水务局兴隆坝集镇供水所出资购买,已纳入危旧房拆除实施范围。二是龙川中学住宿区1幢10户0.08万平方米,该小区在2021年5月份(我县2021年老旧改项目启动前)由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纳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实施,该项目于6月底全部征收补偿完毕并完成房屋整体拆除工作。以上两个小区鉴于上述事实,我单位已将详细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请求调整2019年、2021年改造目标计划,县人民政府已做批复,同意调整目标计划,批复文件为《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2019年及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目标计划的批复》(南政复【2022】121号)。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一是南华县水务局(兴隆坝集镇供水办)小区、龙川中学住宿小区两个项目纳入南华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规划,项目申报成功,系统数据锁定后,该小区被有关单位鉴定“D级”危房并纳入改造计划,不再具备实施条件;二是龙川中学住宿小区于2020年底申报成功,系统数据锁定后,在2021年5月项目启动前,由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纳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拆除,不再具备实施条件。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居民出资资金收取不及时、不到位”。

截至2022年5月25日,2019年度共实施改造6个小区涉及居民178户,共收到1个小区39户居民出资款39,000元,其余5个小区每户1,000元出资款未及时收取并存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专户;2020年度共实施改造5个小区涉及居民1,050户,居民出资款收取单位不清晰,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收取居民出资款;2021年度已实施改造的15个小区共涉及居民384户,共收到4个小区85户居民出资款85,000元,其余11个小区每户1,000元出资款未及时收取并存入南华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专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南华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南政电〔2020〕6号)明确居民出资原则上一般每户不超过1 000元,低保户每户不得低于500元。该部分资金主要用来实施水电改造,但部分老旧小区在我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已出资给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组织对小区给水、供电或是防水进行改造,为减少小区居民负担,老旧改提升改造时,居民已出资过或是不愿意实施水电改造的小区不再收取1000元的水电改造费,例如:2020年项目仁和一、二、三、四院、商住小区,户均居民出资1832元交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防水和太阳能给水改造等,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时就不再要求居民出资。截至10月20日,全县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26个小区,已收取居民出资户均1000元共7个小区20.8万元。其余19个小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已出资过或是不愿意实施水电改造。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为减少小区居民负担,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时,居民已出资过或是不愿意实施水电改造的小区不再收取1000元的水电改造费。

三、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

存在问题:“竣工验收不及时、不规范”在项目改造完工后,项目验收参验单位不广泛,改造小区的镇政府、社区、小组未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根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业主监督员制度,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选定2名业主作为监督员,全程对项目改造内容、改造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参与项目验收等工作。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监督员和其他参与改造单位共同对改造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单》。竣工验收资料已按规范要求编制整理,签字盖章齐全。竣工图已按规范要求将变更部位全部标注完毕。我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四、绩效评价和考核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绩效评价自评不客观,未能全面、真实反映项目开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每年1月份,县财政局和县住建局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和住建局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县上一年度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收集报送相关佐证材料30余个。我单位通过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更加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项目开展情况。重新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了绩效自评,原2019年度绩效自评分为96分,现自评为92分;原2020年度绩效自评分为97分,现自评分为94分;原2021年度绩效自评分为95分,现自评为91分。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