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艳、段洪庚、段洪兰、周利、方建红、李宗花、孔永寿、代必琼、刘宗华、李松、李萍代表:
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公租房、廉租房使用管理》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5064套,其中,教育系统建设管理590套(含已先租后售354套);卫生系统建设管理24套(红土坡卫生院);县住建局建设管理6个小区4250套(含已先租后售176套,出售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34套);由县住建局建设,县工信商务局使用管理200套(老高坝工友小区)。
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牵头新制定了《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共8章48条。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调整修订了相关政策,规定了准入资格,扩大了保障覆盖面,明确了申报条件和租金及物管费收取标准,规范工作机制。该《办法》各项制度整体上比较科学、合理,能较好适应我县公租房管理的需要,切实可行、效果显著。
三、动态使用管理情况
(一)分配管理。我县公共租赁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每年续租三年审核一次,按规定进行续租审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住户进行清退再分配,2024年1至4月南华县共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6个小区257套,并于5月9日公开抽签配租,共有398户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395户参加公开抽签配租,其中有257户住房困难家庭获得实物配租,喜圆安居梦;138户获得轮候资格并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二)租金收取情况。租金实行差别化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每平方米每月1.5元,公租房租金每平方米每月3.5元,每年收取租金约700万元,2024年上半年已收取租金361万元。
(三)物业管理情况。物业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由四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滨河园、柳絮苑、个私街委托南华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馨安小区委托楚雄鹏程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虹山小区委托楚雄辉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瑞特小区18幢保障房委托兴阳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闲置,后续管理到位,小区物业管理做到全覆盖。
(四)日常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保障房管理,县住建局制定下发了《南华县保障性住房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全县组织开展公租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聚焦八大类问题:1.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2.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3.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4.未进行续租审核或续租审核未通过的;5.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6.不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7.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8.未经分配私自占用公租房的;9.棚改户过渡安置到期未经批准仍私自占用的;10.保障房管理人员,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存在乱作为、不作为、优亲厚友或收取好处费等损害群众利益。整治工作采取租户自查、资料核实、入户核实、电话抽查、小区住户微信群、走访谈话、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箱(电话)等方式,对住建局管理的4250套保障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整治。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出名下有房产、不再符合续租条件的12户,疑似转租、转借的28户,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形成保障房长期闲置的8户,累计一年以上未足额缴纳租金且拒不改正的10户,保障对象住保资格过期且长期不年审或续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13户,全部给予腾退处理,因工作地点变动和不再需要保障房的53户,主动腾退交房。未发现违规申报审核配租公租房,也未发现公职人员违规骗取租赁保障房的现象和优亲厚友或收取好处费等违规现象。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常态化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核查和追溯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同时,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公正性和有效性,加大政策宣传和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分配和入住使用管理,不断增强我县保障房保障对象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感谢代表们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一日既往的关心、关注、支持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支持我县住建工作。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