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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4-110800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普秀兰委员:

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管理现状

截至目前,全县注册及备案的物业企业(含外地)共13家,全县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450人,全县共有住宅小区(含老旧小区、单位小区)81个,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共30个,实施物业服务面积142多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覆盖率约为37%,全县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小区46个,占全县小区总数的比例约为56.79%。业主委员会成员总数约为350人,其中中共党员约为180人。

二、存在问题

南华县的物业管理公司未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城区多个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甚至部分物业公司只收费不管理,导致物业收费管理混乱,小区住户意见较大,少部分住户拒缴物业费,激化了住户和物业公司的矛盾。

三、办理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实施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理顺了管理体制。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提出了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权责统一、保障到位”的实施原则,明确了各级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推动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属地化进程,强调了物业管理专门机构、人员的设立的问题,为全面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了制度建设。依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县住建局起草了《南华县落实〈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建立了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规范企业诚信经营、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明确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充分发挥部门监督、指导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南华县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南住建发〔2022〕71号)的通知,为规范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了监管力度。自《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县住建局积极开展宣贯工作,组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大行业动态监管力度,对企业资质、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服务收费、企业信用记分等涉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强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迈上专业化、优质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巡查制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制度、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物业企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物管办公地点长期公开张贴物业服务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做到业务公开,合法经营。结合“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纪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

四、下步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属地化,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通过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县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性,落实属地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工作职能和分管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县物业管理体制。一是积极推动街道(乡、镇)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严格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业主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服企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机制,解决小区物业管理矛盾。

(二)强化动态监管力度。一是开展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核查,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合同履约情况、诚信经营情况,包括基础管理服务、客户服务、物业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几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后经复查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信用扣分,并予以公告。二是在日常动态检查中,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档案收集、建立、保存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在实施物业服务期间因档案收集、建立、保存不规范引起投诉或未及时上报相关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相应责任,并按照信用信息考评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信用信息评分结果的合理运用,强化惩戒力度,对信誉度不高、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约谈企业法人、集中学习法规政策、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方式处理。

非常感谢委员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物业服务监督指导对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至关重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物业行业监管,通过健全物业机制、推动政策落实、出台物业文件、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