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许彪
电话(传真):0878-7222056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泉西路46号
电子邮箱:nhxzjjbgs@sina.com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8:00
二、机构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规定;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近期、中期、长期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贯彻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房地产开发建设近期、中期、长期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和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物业、城镇房屋征收工作。
(三)承担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政策研究、综合协调职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保障性住房;负责管理和使用好保障性住房资金。
(四)承担村镇管理职责。指导村庄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小集镇、乡镇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承担县城建设投资融资管理职责。负责城建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六)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合格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建筑安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建筑设计、项目报建、建设定额、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职责。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内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受理本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投标纠纷。
(七)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供排水和全县城镇燃气行业管理。
(八)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市貌综合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
(九)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白银生
主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许彪
主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忠先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综合绩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全面深化改革、机要保密、巡视巡察、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机关事务管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史志、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干部、退役军人、双拥、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营商环境建设、建设工程勘查和设计、工程定额、农民工工资、抗震防灾、建筑节能、建设项目报建、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报监、工程验收备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分管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统计及投资工作负责。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凤林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罗金龙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综治、反恐、禁毒、防艾、法制建设、政策法规、“放管服”改革、政风行风、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一公开”、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园林城市建设、照明、户外广告管理、城市公厕管理、城市拆违治违)、创文、创卫、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监督股、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南华县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服务中心、南华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统计及投资工作负责。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起相
负责建设项目库谋划和管理,城市建设规划和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城市病、绿美城市、城镇燃气监督管理、河长制、林长制、城市防洪排涝、城镇供水、城镇排水、污水排放、污水处理、污染物减排、环境保护、农村两污治理、村镇建设、地质灾害、住建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燃气管理股、村镇建设股,联系南华县欣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统计及投资工作负责。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潘学丽
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绿美社区建设、财务管理、招商引资、统计及投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财务管理股。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统计及投资工作负责。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王永相
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统计及投资工作负责。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罗光尧
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忠先分管相关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特殊情况下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AB角机制,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白银生—许彪,鲁忠先—罗起相,罗金龙—潘学丽,罗起相—王永相,分工协作的AB角要互通工作情况,AB角领导一方出差或休假不在岗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另一方负责。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治维稳、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各项改革方案;负责日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人事、统战、民宗等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考核考察、报批、任免、调动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和因私出国(境)的审查;负责职务、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负责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股。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劳资发放、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收费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监督股。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设行业法制建设规划、计划;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草拟、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系统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赔偿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法或者执法不当的执法活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案件的办理和代理;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和做好建设系统“清费、治乱、减负”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负责县内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起草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备案工作;协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县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房产数据的统计、发布房产信息、指导县内房地产开发、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宣传和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五)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燃气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城市建设近期、中期、长期项目计划和规划;负责县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垃圾收集处理、城市照明、燃气等)建设管理和项目报批工作;负责对市政建设专业设计图纸进行审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城镇燃气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城镇燃气的建设指导和管理,按权限审批城镇燃气的经营许可;指导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与论证工作;负责监督供水行业和燃气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供排水、燃气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六)村镇建设股。负责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拟订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政策、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乡镇(村)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
(七)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南华县辖区建筑市场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宣贯,辖区内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勘察设计管理,依法依规对基本建设程序、建筑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和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实施监督,查处建筑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定额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抗震防灾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审查招标单位资格、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并进行备案登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投标纠纷,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报监备案,依法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检测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或巡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受理县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投诉,调解和仲裁质量纠纷。负责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落实工程建设消防管理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
(一)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受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临街标志、临街灯光及市容市貌的管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破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备案审批;行使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擅自临街进行房屋修缮行为进行处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受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受理调查、调处自然资源信访案件和权属纠纷案件,协助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维稳、综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负责联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和省、州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受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全县范围内涉及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草种苗、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参与木材采伐加工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珍贵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住房管理系统档案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及时对数据等信息录入、维护、更新和上报。负责集中储备政府机动房源和租赁补贴审核发放,指导培训乡镇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南华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建设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对县级部门及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负责“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建设对接工作;负责对相关执法队伍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负责实现行政执法统一调度、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效能网上评价工作;负责推动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探索线索发现、推送、执法、跟踪全流程可控、可查、可溯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执法队伍”的县域行政执法运行模式;负责部门间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后台智慧监管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协调行政执法实施工作及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类投诉、举报等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南华县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服务中心。负责县城街道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县城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县城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工作;负责县城“门前三包”、城市公厕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施运营、维护、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损害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环卫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日常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