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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5-0701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政办发〔2019〕39号)、(州政办通〔2019〕23号)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19〕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及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建章立制各行政执法股室要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示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19〕20号)和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强化事前公开要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3.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所有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佩戴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针对执法活动频繁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要按国家规定统一执法着装、佩戴执法标识;针对执法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投诉举报等信息。

4.加强事后公开我局实行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所有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必须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情形除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月、每季度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行政执法数据,每年1月底均向县司法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制度全局要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和州、县相关规定,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实行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执法环节的记录要求载明执法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归档、使用要求按相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2.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我局要求在所有行政执法过程中,均按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结合实际进行存档备案。

3.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为规范音像记录,我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了音像记录仪,要求所有执法音像记录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高度重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工作,各股室要具体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本股室行政执法案件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发挥记录实效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完善制度各行政执法股室要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和州、县相关规定,对照本局法制审核任务清单,严格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等。

2.明确审核机构健全本局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和审核责任,要求各行政执法承办股室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选用、程序和合法性负责。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3.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5.明确审核责任局长是本局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各股室要严格按报送要求、审核方式、时限、责任执行法制审核机制,对送审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法律顾问单位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法制审核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审核意见不一致时,以法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州县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局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的电子政务服务,所有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6月)

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各股室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

(二)完善制度阶段(20257月-8月)

20257月底前,完成细化本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并将制度编辑成执法工作手册报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局备案。其中,本局行政执法主体经县司法审查确认后于7月底前向社会进行公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原有基础上重新进行梳理,经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于8月底前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年底前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9月)

2025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9月下旬,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510月)

“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有关股室和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五)总结报告阶段(202511月)

各行政执法股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25年底全面落实到位。从20261月1日起,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监督股,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局长是本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健全制度体系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股室具体执法工作情况,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实施,严格执行好相关规定,形成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常态化。

(三)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局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股室利益相接。

(四)强加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务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将执法人员全部进入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行政执法股室要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进行督促检查等工作,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股室和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