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czj-/2021-1226021 公文目录:政府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

南华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00010000

目 录

一、南华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南华县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政府收支预算表

三、南华县2020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表

四、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表

五、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

六、当年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

七、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4个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文件的通知

南华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 面)

—2020年5月20日在南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南华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监督问效,狠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财政收支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1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4,219万元的100%,比2018年完成数51,637万元增收2,582万元,增长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9,55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19,552万元的100%,比2018年完成数215,247万元增支4,305万元,增长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19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返还性收入)157,7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900万元, 调入其他资金10,1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00万元,收入总计232,9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552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4,73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300万元,支出总计232,589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32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442万元(含专项债券7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08万元的2005.6%,比2018年完成数8,506万元增收91,936万元,增长1080.8%。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452万元的1156.3%,比2018年完成数23,161万元增支74,566万元,增长321.9%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442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3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万元,专项债券收入75,000万元,收入总计101,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727万元,调出资金900万元,上解支出-337万元,支出总计98,29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年终结余3,56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8,659万元的103%,比2018年完成数29,211万元增收311万元,增长1.1%。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7,239万元的98.4%,比2018年完成数26,135万元增支670万元,增长2.6%;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纳入州级统筹核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5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034万元,收入总计53,5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80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75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由于规模较小,按照省州决算口径要求,其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收入科目,支出用于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再单独列报反映。

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详见附表。上述报告数字均为县内决算汇总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19年度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9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财政收入质量持续向好。2019年,随着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全县财政收入在税源基础薄弱、部分企业停产整顿,新开工项目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收入税源支撑不足,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经济运行 “五个主题”制度,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举措,切实加大对接协调力度,多措并举强化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努力优化收入结构,非税收入占比为28.9%,比上年同期29.9%下降1个百分点,圆满完成非税收入占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任务,使我县成为全州唯一连续两年将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内的县,并获得上级优化收入结构奖励资金500万元。

(二)“三保”支出责任有效落实。县财政以强化基本财力保障为重点,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对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一律进行压减,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防止财政资金“碎片化”。2019年,全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一是认真落实“三保”责任,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绩效奖励按时足额发放,补发了增加边艰津贴等人员经费;大幅提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县乡机构正常运转;积极筹措资金,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安排财政资金3.8亿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安排财政资金2.8亿元,足额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老年人生活补贴,以及民政优扶对象补助;按标准兑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提标资金。四是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9.3亿元,增长24%,比州下达目标任务增加2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超过15.4亿元,实现稳健增长并创历史新高。

(三)防范债务风险成效显著。一是将全县政府性债务纳入限额管理,全县政府综合债务率为18.47%,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19年全县累计偿还到期债务本息4.71亿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7.08亿元。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全年争取棚改专项债券4.7亿元和城市综合体专项债券资金2.8亿元,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加强非法集资管理,定期对县内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集资风险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四)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部门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连续两年进入全国百强县, 2019年依然获得财政部奖励500万元。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推进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五是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七是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施行,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和会计账套全部纳入南华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统一核算。八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九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

(五)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年内除新增刚性支出和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严格控制新增预算,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政策和人大批准预算的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严肃性。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性质相同、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各类扶贫资金,集中财力办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急事、难事。三是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开支,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借助审计、中介机构、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力量,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重点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教育类、社会保障类、三农类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在困难和挑战较多的情况下,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县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乏力;二是财政增支因素多,三保压力较大;三是偿债资金筹集难度加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四是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财政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2020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及有关财税政策,提出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846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54,219万元增加1,627万元,增长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3,944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219,552万元增加4,392万元,增长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46万元,转移性收入172,7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4,9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4万元,收入总计243,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44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4,993元,债券还本支出14,973万元,支出总计243,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850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25,442万元减少6,592万元,下降25.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818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97,727万元减少63,909万元,下降65.4%。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850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4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6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500万元,收入总计35,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81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500万元,支出总计35,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047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29,522万元减少1,475万元,下降5%。社保基金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纳入州级统筹核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534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26,805万元增加1,729万元,增长6.5%。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 0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751万元,收入总计54,7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5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264万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由于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较小,根据州财政局的安排部署,县级财政不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其所有收支一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五)全县2020年“三保”方案

为做好全县财力统筹工作,切实落实省州保障责任,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政策全部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县2020年“三保”方案。

1.“三保”支出需求情况

2020年全县 “三保”支出需求为120,56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需求84,075万元,保运转支出需求10,38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26,102万元。

2.“三保财力测算情况

2020年全县 “三保”可用财力为120,566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用于“三保”46,769万元。2020年,我县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9,827万元,非税收入16,019万元,比2019年预计完成数54,219万元增长3%。扣除非税收入对应成本支出9,077万元后,可用于“三保”的财力为46,769万元。

(2)返还性收入2,928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862万元

我县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可达119,785万元,扣除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488万元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4,624万元,再加上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2,189万元后,全县2020年预计可用于“三保”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75,862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125,559万元,扣除上解数4,993万元后2020年全年可用于“三保”的财力为120,566万元。

四、2020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抓收入征管,促进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开展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积极培育优质税源,通过产业转型发展,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投入力度。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拓宽收入领域,不断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力争将非税收入占比控制在30%以内。

(二)抓优化结构,日益改善民生福祉。一是按照上级“三保”目标要求,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求。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三是继续加大产业培植扶持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四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农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让公共财政惠及“三农”。

(三)抓协调汇报,尽力补齐发展短板。一是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继续加强对上级财政政策信息的捕捉和分析研究,充分掌握政策,紧盯上级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尽力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继续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结合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以及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围绕生态保护、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领域补短板、乡村振兴等尽力争取各类政府新增债券和专项债等资金,有效缓解县财政偿债压力。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净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储备项目抓争取。在前期上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跟踪项目资金下达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杠杆作用,积极筛选储备一批绩效优良、准备充分、符合政策的项目充实到基层项目库,实现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的目标。

(四)抓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未安排事项原则上不得支出,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性质相同、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切实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四是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实施、重要民生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五)抓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巩固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改革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约束力,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审批改革和村级财务集中核算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抓攻坚克难,支持打好三大战役。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风险预警和考核问责力度,坚决控制隐性债务增长,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培植税源收入,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规范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按时完成置换工作。加强金融监管,大力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投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推动扶贫与金融相结合,切实解决扶贫资金缺口,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支持移民技能培训和后续发展。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环保建设投入,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城乡”行动计划,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天然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林业优势产业,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七)抓统筹保障,支持疫情防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下达中央、省疫情防控资金;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保障工作,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恢复生产生活,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各位代表,2020年是财政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的一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新的机遇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担当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新的一年里开拓进取、奋发作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美丽”新南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全口径预算管理】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我省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内容为:省级财政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根据各州(市)、县(市、区)债务总量、综合财力等因素,分年度测算债务率等债务风险指标,分析和评估各地债务风险,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其辖区内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名单,并要求高风险地区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妥善处理促发展与预防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关系。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

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我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机制】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 ”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我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我省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 ”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纳入“三保 ”范围的事项严格限定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关政策,各地自行制定或参照省级自定各项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保障范围。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同期,省财政厅相应建立省对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每年根据中央财政对我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的情况,按照向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的民族地区倾斜的原则,选取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民族聚居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向8个民族自治州,4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市,以及昆明市、玉溪市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合理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各地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结合云南实际,从2009年起,省财政厅设立了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并不断建立完善补偿与奖励并举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一方面,立足云南实际构建衡量生态价值的指标体系,根据生态价值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另一方面,实施覆盖到全省各县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挂钩,并在全省通报。此外,还积极推动开展省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的试点。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据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于2017年1月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7号)。为指导好各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财政厅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形成了综合研究报告和8个专项研究报告。截至2017年底,财政部在外交、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和基本公共服务共同事权划分出台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00010111



1-2[南华县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政府收支预算表]20200609064745222.xls
2[南华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00610082619615.xlsx
3-1[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表]20200610082641876.xlsx
3-2[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20200610082648116.xlsx
3-3[当年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20200610082653935.xlsx
4-1[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4个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文件的通知》]202006100828021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