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十四届县委第2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报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1.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17亿元。核定县本级债务限额41.11亿元,核定十乡镇债务限额1,600万元。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