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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3-1226001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3〕173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73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73号)



南华县财政局文件

南财农〔2023〕173号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追减项目结余资金11.274352万元,具体为:追减南财农〔2023〕145号下达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结余资金11.27435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3年“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按原分类科目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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