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运行风险,充分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73号)的相关精神,我县严格按照省州财政部门下达的债务限额依法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2023年我县新增举借债务9.014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亿元,再融资债券3.094亿元(一般债再融资债券1.294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4.32亿元。具体举借情况:
一、新增专项债券1.6亿元。2023年我县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个债券资金1.6亿元,债券项目名称: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债券名称:2023年云南省农林水利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0.6亿元,2023年云南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三期)-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1.6亿元。
二、再融资债券3.094亿元。转贷云南省人民政府再融资债券7.414亿元,用于置换偿还一般债到期本金1.294亿元、专项债到期本金1.8亿元、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4.32亿元。
南华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