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4〕22号),现将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23.7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一并下达。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谁核算”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好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任何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发生,严禁将财政资金流入涉黑企业和个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专款专用。
此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及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
附件:1.南华县2024年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计划表
2. 2024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支出绩
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