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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dzj-/2024-0805001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地震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地震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南华县地震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南华县地震局

单位负责人:起国留

机构地址:南华县华强路公务中心1楼109室

联系电话:0878-7221719

传真号码:0878-72217198

邮政编码:675200

电子邮箱:dzj7221719@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县地震灾害的预测和预防,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三)贯彻《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

(四)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按规范开展震情监视跟踪;按要求规划建设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负责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五)负责震情信息速报;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对本行政区及周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

(六)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交流。

(七)组织开展和督促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