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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2-0331003 公文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 号)和《质检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产品监检工作的通 知》(国质检特函〔2013〕505 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对部 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 号) 中的“危险 化学品常压罐车、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池车类、 载货汽车、客车、蓄电池车、其他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出口监督 检验”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铁路起重机”执行“流动式起重机”检验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2022 年 3 月 11 日



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