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户按云南电网销售电价表目录电价收取;工商业用户按市场化交易或代购电电价结算。收费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代收费(高可靠性费):收费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文件的通知》
三、违约金标准: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当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四、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民用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日历年欠费部分,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