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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3-0807001 公文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南华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关于南华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州发展改革委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3年3月17日至5月16日依法对南华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南华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南华县自来水厂、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2020年-2022的城镇供水量、定价总成本、单位售水定价成本和可计提收益有效资产以及云南水投南华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总量、定价总成本、单位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程序

1、监审立项;2、启动监审;3、初审上报资料;4、实地审核;5、集体审议;6、意见告知;7、经营者意见;8、异议答复;9、出具报告;10、立卷归档。

三、成本监审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依据南华县自来水厂、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云南水投南华县污水处理厂2020年-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核减成本费用总额为274.18万元,其中核减城镇供水成本156.91万元,核减污水处理成本117.27万元。

经审核,南华县城镇供水核定年供水总量407.37万m³,定价总成本为1244.17万元,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3.05元/m³,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2641.77万元。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10元/m³。其中:

南华县自来水厂核定年供水总量250.47万m³、定价总成本为752.97万元,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3.01元/m³;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1418.07万元。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核定年供水总量156.90万m³、定价总成本为491.20万元,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3.13元/m³;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1223.70万元。

云南水投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414.42万m³、定价总成本为456.18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10元/m³。

四、公示意见反馈

诚请社会各界在2023年8月22日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8-3123138电子邮箱:cxzfgwsfk@163.com

成本调查监审机构负责人:陈晓明

监审人员:王家贵、李亮、武忠宏、李光波、鲁建军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