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铁塔公 司、楚雄南华供电局:
目前南华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 以下简称“ 三线” ) 违规附挂在电力杆塔的现象突出,基站电力线路隐患问题剧增 , 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 的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街道 “ 清爽行动 ” 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的通知》(云建执〔2024〕31 号)的要求,切 实做好南华县“ 三线” 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建设美丽城 乡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供电服务质量,结合我县 实际,特制定此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按照“ 尊重 历史、面对现实、依法规范、相互支持、严格整治、 确保安全” 和“ 谁违章、谁整改” 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对全县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 杜绝因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各类安 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 全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目标
(一)整改历史遗留隐患。对历史形成的三线违规附挂问题, 彻底开展排查整治,做到产权清,权属明,通过整改达到安全、 整洁、美化要求。
(二)坚决遏制新增隐患 。对新建、改建的电力、通信、广 播电视线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防止出现新的 违章交越和搭挂现象,在落实了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整洁、美 化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越搭挂。如发现擅自违章交越搭挂的,产 权单位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交越搭挂单位立即拆除违 规线路,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搭挂的线路产权单位负责。
( 三)切实坚持资源共享 。弱电管线运营单位在线路新建或 整治过程中采取同一路由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电杆资源、尽量减 少电杆数量,做到线路建设规范统一。
三、治理依据
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 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安全用 电规程》等法律法规执行。
四、 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南华县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排 查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组 长:马成福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丁 平 楚雄南华供电局党总支书记
成 员:黑玥富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文武 南华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罗金龙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昌 楚雄南华供电局副总经理
贾克斌 中国移动南华分公司副总经理
赵应江 中国电信南华分公司副总经理
曲祝君 中国铁塔南华公司总经理
果成勇 中国联通南华分公司总经理
纪绍山 中国广电南华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10 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黑玥富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若有人事变动,由岗位接任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 文。
五、治理措施
(一)抓实客户故障出门治理
1.协同开展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按《关于联合 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压配网客户故 障出门专项治理的通知》 的要求,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行政执 法办牵头,组织通讯单位做好基站电力隐患排查及治理,定期组 织召开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会商协调隐患整改工 作,对排查治理滞后的单位约谈问责。南华供电局组织各运营单 位 5 月 30 日前完成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联 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6 月 30 日前勘察完成后确定整 改方案,按照“ 三定原则” 制定通信基站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计划 经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印发后按月督办。
2. 南华供电局立即组织运营商开展断路器保护定值核查及 熔断器熔丝型号核实,5 月 20 日前形成问题清单,6 月 20 日前 完成断路器定值跳闸及熔断器熔丝更换,确保客户故障精准隔 离,避免误动、拒动造成越级跳闸。
3.结合雷电定位系统数据,对雷电频发区段加装防雷装置, 县铁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予以更多资
源倾斜,集中精力开展一轮基站电力线路防雷装置加装,有效提 升网架抗灾能力。
4.针对隐患治理不彻底问题, 由铁塔公司牵头编制全县“ 基 站电力线路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各运营商及供电单位 做好配合,按线按片申报专项治理资金,从兔街、马街片区逐步 向外开展基站电力设备隐患综合整治,确保“一次治好”。
5.按照“ 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运营商必须开展自主运维或 者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开展运维、巡检和试验工作,每月将运维 情况、报告及运维记录报供电局,南华供电所局做好技术指导和 技术服务。
6.通信基站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一经审定后,各运营商应按照 隐患整改时限报送作业计划开展隐患治理,隐患超期未治理的供 电局通告产权单位后 3 个工作 日后予以停电,停电后必须按照新 装流程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送电。
(二)扎实推进“三线附挂”隐患治理
1.建立“清爽行动” 示范街区。按照《街道“ 清爽行动” 三年行 动计划》要求,持续巩固“ 国家卫生县城和云南省美丽县城” 创建 成果,以龙泉路、龙城大道为试点,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 示范引路”的思路,开展南华县城区“ 三线附挂”隐患专项整治工 作,在 2024 年 10 月底前,完成龙泉路“ 三线附挂” 隐患专项整治; 2024 年 12 月底以前,完成龙城大道“ 三线附挂” 隐患专项整治,
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方法,带动全县街道“三 线附挂”整治工作。
2.抓实街道“ 清爽行动” 落地, 四大通信“ 运营商”加大向上级 部门汇报对接,争取资源、资金支持 ,2025 年底前完成县城街 道光缆入地和“ 三线附挂” 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治理存量附挂 光缆,并控制好县城街道新增附挂行为,各运营单位新增布点需 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南华供 电局审批会签同意。
3.压实“ 三线附挂”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针对存量历史问题, 移动、电信、联通、广电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对各 自管辖的杆、塔、线路全面开展一次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对排 查出的隐患报备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楚雄南华供电局(产权方)。 按照“谁违章,谁整改”和“先运维管控、后工程治理”的原则开展 隐患治理,2024 年完成强弱电安全距离不足 1 米紧急隐患整改, 超期未整改的视情况予以剪出,2025 年内完成强弱电安全距离 不足 1.5 米隐患整改。
4.严控“ 三线附挂” 隐患增量。新建、改建的电力线路,原则 上不允许出现新的通信、广播电视“三线附挂”情况。受限于线路 走廊限制,确需交叉跨越和附挂的“三线”,后建方(交叉跨越、 附挂方)必须经过先建方(产权方)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明 确安全责任,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建方(产权方)同意附挂的线缆,
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商定实施时间,由专业人员按产权 方要求开展。同时,所有交叉跨越、附挂的线缆上必须有产权单 位标识、设备管理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便于安全管理。未经产 权方同意私自覆挂线缆的,产权方采取剪除光缆的方式予以制 止。
5. 强化整治成效。“ 三线附挂”隐患整治工作组定期开展 日常 检查,对“三线附挂”整治工作过程中不作为或推诿扯皮等情况进 行通报,因整治不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 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 导,切实加强对三线附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 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部署,建立责任机制,督促隐患整改责 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高效推进。要坚决防止重形式、走过 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三线附挂及基站电 力线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迅速行动。各乡镇要广泛宣传三线违规附 挂和基站电力线路隐患的危害性和治理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与 深度,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密切围绕“三线附挂”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及措施,认真组织,强化责任,通过多种形式 实现齐抓共管,保证工作迅速开展,有序进行。
( 三)抓实重点 , 攻克难点 。“ 三线附挂” 治理工作重心应
倾向于群众反响强烈的社区、城中村、老旧小区、主次干道、背 街小巷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业要以本系统线 路中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大、有碍观瞻的三线 违章交越和搭挂为重点,集中人力、财力尽快妥善整改好既存在 安全隐患又影响市容、市貌的“空中蜘蛛网” 问题。
( 四)抓住要害,提升效率 。管线下地是解决三线交越的最 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各相关部门应将管线改迁费用列入道路改 造、拓宽预算,并由各管线运营单位共同出资建设。各管线运营 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结合城乡亮化美化工程进行管线 整治,做到管线下地与道路开挖同步进行,提高管线下地率。
(五)管控源头,务求实效 。凡新建、改建线路工程,各管 线运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线路的设计 和施工,严格验收标准,未达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 六)狠抓协调,形成合力 。县发展和改革局定期对三线附 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 建立工作质量评价、通报、考核制度和月报制度,明确工作联系 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查 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治理取得实效。
(七)落实责任、严防事故。各管线运营单位要加大三线附 挂及基站电力线路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 安全措施。对存在违规附挂,存在隐患拒不整改,导致发生安全 事故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南华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