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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4-0626012 公文目录:投资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 年一第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 年一第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发改发〔2024〕30号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4〕19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效益,提高谋划储备的重点项目成熟度,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现将2024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投资计划下达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请严格遵守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建设要素保障,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前期工作范围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与项目前期工作无关的支出,或将前期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等支出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单位次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的资格。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投资计划下达单位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等工作,随时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和项目转化落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对骗取、挪用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县发展改革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下达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应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管理情况。县发展改革局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绩效考核,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请收到投资计划的单位,在6月27日前填写《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2024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PDF及电子版传至县发展改革局(邮箱:nfgtz@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武勇7211817。

附件:1.南华县2024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



南华县2024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