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fgj-/2024-1129001 公文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华县民政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华县民政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南发改发〔2024〕50号

南华县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完善殡仪馆主要殡葬用品价格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4﹞30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现将南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事项通如下:

一、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一)基本殡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南华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二)延伸服务收费。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等。在殡葬服务中,反对封建迷信、侈奢浪费,提倡文明环保、精简节约。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报民政部门备案。

(三)殡葬用品价格。对殡仪馆范围内销售的骨灰盒、纸棺、寿衣、一次性骨灰托盘、一次性卫生垫、尸袋6项主要殡葬用品价格实行进销差率管理,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25%,详见附件2《南华县纳入进销差率管理的主要殡葬用品清单》;其他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单位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费用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经营销售的殡葬用品,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需求,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一)完善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对纳入进销准差率管理的6项主要殡葬用品建立购销台账,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实登记殡葬用品信息,保留购货发票和销售记录;标示殡葬用品的名称、产地(供货地址)、生厂商(供货商)、规格等级、计量单位、购进价格、销售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提供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和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或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县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9年10月25日印发的《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南华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发〔2019〕149号)文件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内如遇上级出台新政策,与之不符的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南华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2.《南华县纳入进销差率管理的主要殡葬用品清单》

3.《南华县纳入进销差率管理的主要殡葬用品购销台账(样式)》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华县民政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南华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