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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5-0613002 公文目录:投资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发〔2025〕14号)



南发改发〔2025〕14号

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基础〔2025〕149号),现将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效益

严格按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基础规〔2021)5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审核通过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得将中央预算内资金预留用作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或备案。

二、认真做好日常调度

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投资计划下达后,于每月5日前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与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报送,同步上传项目进度、资金到位与支付的佐证资料。项目信息相关情况和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州发展改革委将对所实施项目在线监测,对填报不准确的数据、信息及时反馈项目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加强绩效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其他要求

请你单位在收到投资计划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推进重要节点倒排工期,制定项目实施、资金支付方案,并报送县发展改革局备案。

附件:1.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江经济带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