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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pb-/2023-1128001 公文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文机关:南华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2023年度南华县乡村振兴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度南华县乡村振兴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南华县村振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并重。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等重大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决定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等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南华县乡村振兴局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局机关各股室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南华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