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龙川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龙川镇罗家屯二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龙政请〔2024〕23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龙川镇罗家屯二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授权你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请你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督查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使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工。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